本帖最后由 hauy11 于 2014-6-17 12:39 编辑
广东省东源县新港镇泮坑矿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广东省东源县新港镇泮坑矿区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再次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省东源县新港镇泮坑矿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由东源县新港镇上段方解石矿场投资建成,总投资509万元,位于广东省东源县城区331°方向,直距约13km,矿区行政上隶属东源县新港镇管辖。企业已于2001年取得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发放的采矿许可证,证号441600011009,有效期至2004年6月;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组成,面积0.7376km2,开采标高+170m至-50m。期满前,业主申请变更开采矿种。河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6月10日发《关于东源县新港镇上段方解石矿场变更开采矿种的批复》(河国土(采矿)变更[2011]1号),同意该矿场申请办理变更开采矿种,由方解石矿变更为大理岩矿。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工人生活污水等; 废气:主要是扬尘废气污染以及运输车辆尾气; 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 固废:主要是工程开挖的废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态:施工过程中造成沿线的植被破坏、地表裸露、水土流失等; 2、营运期 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废气:主要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及厨房油烟;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 固废: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废水: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营运期产生的工业废水经沉淀等预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 废气:对扬尘采用防风遮挡、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和道路洒水等;厨房油烟经高效油烟综合处理装置净化;营运期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除尘、喷水等措施进行处理;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等;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污染采取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通过各种有效的降噪、消声、减震、厂区绿化等措施; 固废:施工固废临时堆放,废土渣作为地基填料,少部分用于建筑工艺;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工业废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堆放、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生态:做好生态绿化,建设生态防护、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等,尽量减弱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通过本工程建设,可以相应带动当地其他产业发展,增加税收,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只要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节能降耗等措施,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广东省东源县新港镇泮坑矿区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认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希望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 ②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公示时间 从即日起十天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源县新港镇上段方解石矿场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5876213747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755-89970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