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丁香山小区A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快凤城地区的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凝聚力,改善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凤城市华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在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城东村投资28950万元人民币新建“凤城丁香山小区A区”房地产项目。现已委托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评初步结论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进行第二次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凤城丁香山小区A区建设项目位于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城东村,项目总投资28950万元人民币,规划总用地面积34666.16m2,总建筑面积为129520.2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2171.24m2,门市建筑面积24595m2,办公楼建筑面积1794m2,社区用房建筑面积240m2,物业用房建筑面积450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70m2,绿化面积12410m2,道路及广场面积8868m2。。 二、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包括施工期扬尘污染,运营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厨房燃气废气及油烟等。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边界设置围挡,对作业面适当洒水抑尘,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扬尘污染。对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设置通风口集中排放。对于燃气废气及油烟,在建筑内预设统一的厨房内壁排气烟道,烟气经排气烟道高于楼顶集中排放;公建油烟废气应根据建设规模采取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专用内置烟道外排。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施工期废水及运营期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场地内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预处理沉淀澄清后回用或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下水管网。项目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小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凤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阶段噪声、运营期小区配套设施噪声、车辆交通噪声等。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并将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可减少扰民现象的发生。运营期小区配套设施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可使场界噪声达标。对于小区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限制车辆在区内行驶速度,消除车辆在区内发生阻塞道路、鸣笛等现象。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施工废弃渣土、废弃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运营期小区居民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产生的多余土方量及建筑垃圾应随时外运,运送至指定地点填坑造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加强管理,同时专门安排清洁工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在采取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基本可行,最终结论以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四、查阅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公众可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评报告简本,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反馈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凤城市华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城东村六组 咨询电话:13842508100 联 系人:栗经理 评价单位: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61号楼 联 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3324035826 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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