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年产300万件铝合金车轮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2014年7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以使公众对该项目有更进一步的了解,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简要内容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件铝合金车轮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清溪再生有色金属特色产业园区
占地面积:400亩
建筑面积:100386.68平方米
总 投 资:50338万元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熔铸、热处理、机加工、涂装四个车间,均布置于厂房一内,厂房二为后期项目的预留厂房(本次项目仅含空厂房的建设,不含生产工艺及设备入驻内容);公用辅助工程包括配电房、空压站、冷却循环水系统、热回收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废临时储存区等;储运工程包括原辅材料存放库;综合工程包括办公大楼、食堂和门卫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00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的生产能力。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全年工作日300d,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劳动定员600人。
二、生产工艺过程简述
项目生产线生产工艺流程:
在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精炼废气、机加含尘废气、喷涂有机废气等废气;会产生废金属、灰渣、废包装材料、漆渣、废砂纸、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同时项目设备会产生一定噪声。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分析
1、废气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在多个工段使用天然气燃烧供热,用来加热铝液包、热处理、烘干水分、粉末及油漆等,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其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5m排气筒直接达标排放。精炼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去毛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室废气通过水帘装置对漆雾进行捕捉后,与调漆及流平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一起采用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RTO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20m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喷漆烘干室内的有机废气通过补加天然气在废气焚烧炉进行焚烧后经1根20m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污废水按照不同性质分类收集, 生产废水采取隔油+pH调节+絮凝沉淀+两级生化处理进行废水处理,餐厅污水先进行隔油处理后,汇集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废水处理站生化处理段。拟建项目污废水近期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到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远期,服务该片区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的噪声来源于各类机加设备、空压机和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减振、消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拟建项目本着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理念对项目产生的固废进行处置。对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分类收集后委托给经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集中处置;一般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金属、炉渣等出售给具有一般固废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综合利用,铝屑及不合格品直接作为熔铸工段的原料回用于生产;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在生产工艺及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量、废物回收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要求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环境影响预测
⑴ 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中的估算模式进行筛选可得,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不对项目排放的废气作进一步预测评价,直接以估算模式预测结果作预测分析依据。
拟建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颗粒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等,其环境影响初步预测表明:拟建项目正常工况下对区域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较小,环境能够接受。
⑵ 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建设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长江,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自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长江。由于拟建项目的污废水排放总量小、污染物简单,经处理排放地表水体后,污染物很快被稀释扩散,对环境水体的影响较小。
⑶ 声环境
根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各噪声源经过建筑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环境可接受。
⑷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环境可接受。
六、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潜在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不会对周围环境及人群造成安全威胁。
七、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为铝合金汽车轮毂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十六条汽车中的轻量化材料应用”,属于鼓励类,故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拟建项目符合涪陵城市整体规划、符合涪陵清溪再生有色金属特色产业园区,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其选址和建设满足相关规划和产业定位要求。
八、环评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产生各种污染物均经过妥善处理,各污染物、污染因子能够达标排放,有效减缓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九、反馈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24日)。如果您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或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下面所列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本项目全文公示时间确定于2014年7月25日,届时本项目的全文资料提供于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办公室(重庆市涪陵清溪镇东升路88号重庆东升铝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内),以供关心项目的人员查阅。
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清溪镇东升路88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3-72713116 E-mail:yanghh@wfjt.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
联 系 人:高朝勇 E-mail:gaocy@cmtdi.com
联系电话:023-61513290 传真号码:023-6151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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