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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一三化学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甲类仓库)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一三化学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甲类仓库)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概要: 佛山市南海一三化学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松岗镇松夏工业园7号。为解决现有厂区储存能力无法适应大规模生产的问题,拟在厂区内的空地上新建一座甲类仓库,用于贮存危险化学品。新建仓库为单层,占地面积749.98m2,建筑面积749.98m2,仅用作产品及原料储存,不在仓库内进行物料混合、调配等生产加工操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一三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松岗镇松夏工业园7号 电 话:0757-85200131 传真:0757-85200133 联系人:钟先生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110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12楼1216室 电 话:020- 38986281 传真:020-3802307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办理环评委托手续→2、签订环评合同→3、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4、开展评价工作(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各环境要素评价、公众调查等)→5、编制报告书→6、专家评审→7、报告书报批 (二)主要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前期准备工作:①收集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现场踏勘;②收集社会经济、环境概况、相关规划等资料;③制定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工作: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环境要素评价、公众参与等。 3、环评报告书编制:在前期工作成果基础上,按照相关法规、技术导则等要求编制环评报告书;编制完成后,报技术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附近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施工及运营对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治理、生态减缓和补偿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对项目建设的初步看法;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就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发表意见或建议 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跟踪联系。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14年07月09日至07月22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佛山市南海一三化学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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