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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家豪置业有限公司盛世中央御园一期第二次公示 潍坊家豪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盛世中央御园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进行社会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盛世中央御园一期 建设单位:潍坊家豪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奎文区北海路以西,宝通街以南 项目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概况:盛世中央御园规划总用地面积151960㎡,总建筑面积401168㎡,容积率2.19,建筑密度23%,绿地率35%,总户数1588户,可居住人口5082人(按照户均3.2人计算)。本次评价的一期工程规划用地面积61153㎡,其中规划净用地面积为46822㎡,规划道路面积7789㎡,规划绿化带用地面积6542㎡。总建筑面积为2300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1147㎡,包括住宅建筑面积92364㎡,商业商务楼及商务公寓建筑面积70049㎡,商业建筑面积8734㎡;地下建筑面积为58863㎡,其中地下停车场面积44200㎡,地下储藏室面积10163㎡,地下相关配套面积4500㎡。地下建筑占地净用地面积34400㎡,地上建筑基底占地面积14120㎡,规划建设1栋15层商务楼(局部为2层),1栋15层商务公寓(局部为2层),1栋22层商务公寓(局部为4层),1栋22层商业商务楼(局部为3层和4层),5栋18层住宅楼,2栋18层商住楼,1栋6层住宅楼。容积率为3.66,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5%,规划户数786户,可居住人口2515人(按照户均3.2人计算),规划总停车位1597个,其中地上128个,地下1469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⑴施工期废气 ①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油烟废气,包括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油产生的含氮氧化物的废气。另外,在装修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的排放,其主要成分为甲苯和二甲苯。 ②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包括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堆放的风致扬尘等。土石方开挖大约2个月时间。通过类似工程现场调查得知,这一时期污染较重,但影响范围约在50米以内,对外界影响相对较小。 ⑵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土石方爆破、开挖及外运交通车辆噪声。施工设备噪声主要由风镐、挖掘机、推土机、吊装机械、搅拌机等产生。噪声源一般为70~100dB(A)左右。以上噪声为中、低能量级,且间歇产生。土石方工程噪声多来自于上述机械;爆破时将产生较强振动和高强度的噪声,其噪声级比一般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高出20dB(A)左右,最高可达120dB(A),爆破噪声具有瞬间性、局部性等特点;建筑垃圾外运按20t载重卡车计,行驶时的噪声约为85~90dB(A)。 ⑶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基坑开挖的土石方、建筑垃圾、涂料、油漆等包装桶、生活垃圾等,其中土石方占有较大比重。建筑垃圾中无机成份较多,如泥土、砖瓦石块等,有机成份很少,如纸张、植物性纤维等。另外,在装修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油漆桶。 ⑷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主要是基坑排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NH3-N。 2、运营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⑴大气污染因素分析 小区采用集中供暖,不设锅炉房。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小区内进出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厨房产生的燃气废气及油烟(主要污染物为CO、THC、NOx、挥发性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主要为动植物油)及中水站恶臭(主要为H2S、NH3)。 由于本项目汽车尾气、燃气废气和油烟废气均没有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次评价不予进行达标分析。中水站臭气采用加盖处理并设置活性炭纤维装置吸收恶臭气体,通过3m高排气筒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小区建成入住后,地上停车场空气流通迅速,污染物扩散条件好,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很低,地下车库汽车废气通过通风竖井排放,因此车库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小区居民厨房炉灶燃用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燃烧后排放的烟气中SO2、NOx和烟尘含量很低,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建筑内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预计项目完成后小区内环境空气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⑵废水分析 住宅生活污水、商业商务污水及幼儿园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住宅生活污水量为241.44m3/d,商业商务污水量为302.53m3/d,绿化用水不考虑排放。 综合计算项目最大日排水量为543.97m3,合178884m3/a,其中87238.9m3/a优质杂排水经中水站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场地绿化及冲厕(在非绿化季节的排放量为655.5m3/a),剩余共计91645.1m3/a综合污水经化粪池稳定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外排至潍坊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河。外排污水量为92300.6m3/a。 ⑶噪声 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程布局及其建设内容,主要声源为进出项目区机动车噪声及配套设施所产生的设备噪声。 进入小区的车辆禁止鸣笛,限速缓行,限制大型车辆进出,合理确定行驶路线,导向分流以减少噪声。把汽车噪声的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除公路噪音外项目本身建设的变配电室、换热站、燃气调压站、水泵房、中水站等高噪声类设备,均放置在地下专用设备机房内。因此,项目配套设施的设备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 ⑷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的主要功能是居住及办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以及中水站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成分为塑料、纸张、玻璃等一般固废及废灯管、废电池等危险废物,中水站垃圾包括污泥和废旧活性炭。 生活垃圾由各住户袋装收集后投放到垃圾收集点,再经当地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商业垃圾中的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后运往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禁止随意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在污水处理站污泥池内暂存,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做再生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3、环保措施 ⑴ 建设期环保措施 ① 施工现场应先期做好道路硬化,减少车辆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② 土石方、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应注意防止水土流失。土石方工程避开了雨季,水土流失影响较少。 ③ 加强管理,弃土要及时清理。 施工现场应设立2米高的隔离围墙,建筑材料应堆置在围墙内,由于围墙的阻挡作用,可大大减少对外界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时要注意防止水泥的飘洒和飞扬。对工程主要产尘部分应洒水抑尘,除尘效率可达70%左右。 加强施工管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在排除地下水和浇捣混凝土产生泥浆水时,建议在施工现场挖一简易池子,将泥浆水沉淀后排除。严禁将泥浆水直接排入下水道,防止下水道因此堵塞和造成水环境污染。 据垃圾可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作为回填土埋入地下和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建临时厕所和垃圾堆放点。 ④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规定,主体工程施工使用预搅拌混凝土,以防止现场搅拌扬尘和噪声扰民。 ⑤ 基坑爆破应采用小药量密集炮眼并覆盖炮被,以减少噪声和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爆破等声级大、噪声污染严重的施工作业时,应及时发布公告,以使周围办公楼的工作人员早有准备。在混凝土连续捣、浇等需夜间连续作业时除申办必要的手续外,还需及早发布公告。 ⑥ 基坑施工周期较长,应设置土工隔栅,汛期防止塌方。 ⑦ 对进、出施工工地的车辆禁鸣,以减少噪声对周围区域的影响。 ⑧ 施工期间22点以后至次日凌晨6点,禁止施工。 ⑵ 运营期控制措施 ①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该项目使用清洁能源,以电力作能源,冬季供热由城市集中供热提供,可大大减少烟尘等大气污染。小区居民厨房炉灶燃用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燃烧后排放的烟气中SO2、NOx和烟尘含量很低,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建筑内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地上停车场空气流通迅速,污染物扩散条件好,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很低,地下车库汽车废气通过通风竖井排放,因此车库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中水站臭气采用加盖处理并设置活性炭纤维装置吸收恶臭气体,通过3m高排气筒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垃圾收集箱周围加强绿化,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定期消毒,对项目区及外环境基本无影响。 种植绿化林木和草坪,促进吸尘和阻尘作用,减少尘埃飘扬,增强大气自净能力。 ② 水污染控制措施 优质杂排水经中水站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场地绿化、清洗及冲厕,外排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及污水厂进口要求,经管网外排至潍坊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河。项目区内除建筑及绿化带外均进行了地面硬化处理,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也进行了防渗处理,以免污水渗入地下,造成环境污染的转移。 ③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进入项目区的车辆禁止鸣笛,限速缓行,限制大型车辆进出,合理确定行驶路线,导向分流以减少噪声。 本项目在初步设计中考虑了配套设备的安放位置,配套设备安放位置距离最近敏感目标的距离均超过30m。变配电室、换热站、燃气调压站、水泵房、中水站等高噪声类设备,均放置在地下专用设备机房内,送、排风机管道及其出口以软管连接并设消声装置,使噪声下降10~15dB(A),可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水泵、风机和应急发电机等设备放置在设备机房内,在安装时采用隔震垫、软性接头和管道隔声垫层;风机安装消声器,并加强机房吸声和隔声。采用隔声建筑材料,隔声门等技术措施,以控制对外界的影响,防止噪声的超标。 ④ 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生活垃圾由各住户袋装收集后投放到垃圾收集点,再经,当地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商业垃圾中的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后运往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禁止随意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在污水处理站污泥池内暂存,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做再生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潍坊市区域规划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选址基本合理,只要本项目能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各项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建成使用后对本地区的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评价不涉及沿街商业楼的具体用途,小区内沿街商业用房在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车等用途时,需要单独办理环保手续。 因此,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上看是可行的。 5、公众参与 除以上影响和环保措施外,可能还有其它影响和环保措施,为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区域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我们进行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活动,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把您关心的环境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问题,反馈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一定把您的宝贵意见落实到实处。 公众如需了解详细内容,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6日。 6、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潍坊家豪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园 电话:18663677788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1082239391 潍坊家豪置业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