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北京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京环发[2013]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司丹丽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北京司丹丽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院1号楼01层103号商铺,建筑面积为421.43m2,从事医疗美容服务,诊疗科目设有医疗美容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项目建成后门诊量约为10人•次/d。本项目定员6人,营业时间为9:00~18:00,全年营业365天。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5层裙房中的一层103号商铺内。项目所在的海航大厦朝向和附近街道方向都不是正向,项目位于海航大厦一层西北侧的一角,与项目相邻的两侧均为其它待出租商铺,项目西北侧为霄云路,距离为50m,西南侧为麦子店西路,距离为12m。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对当地的大气环境无影响。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医疗污水及生活污水。医疗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最终排入酒仙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根据类比分析,项目污水可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经营过程中无明显的噪声源,经营活动基本无噪声产生,主要为人员活动噪声,经多面房屋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项目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很小,根据预测,项目北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它厂界噪声排放满足1类标准,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由有资质单位北京金州安洁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及处置,不直接向环境排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司丹丽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宇
联系电话:13511055700
五、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宏
联系电话:1350103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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