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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青龙湖4#A-3地块经典温哥华居住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项目名称:唐山青龙湖4#A-3地块经典温哥华居住项目
2.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唐山青龙湖4#A-3地块经典温哥华居住项目位于唐山市路北区龙华道北侧、庆南道东南侧。项目东侧和北侧均为规划的道路,南侧为规划的龙华道,西北侧为规划的庆南道。
本项目总投资64886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63476.47m2,总建筑面积158082m2(地上建筑面积132165m2,地下建筑面积25917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0659.36m2,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居住户数978户。
3.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该项目建成后集中供暖、供燃气,污水排入唐山市西郊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噪声,营运期幼儿园食堂油烟、地下车库废气、换热站和自来水泵房的加压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的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4.预防或减轻该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施工期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3米围档、建筑材料定点堆存、建筑施工设计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噪声控制主要采取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
营运期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幼儿园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建筑专用烟道在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内设置通风系统,安装换气风机,在小区绿地内设置排气口,不指向住宅楼,并设置排气系统,地下车库废气经高度不低于2.5m的排气筒排放;换热站和自来水泵房的加压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地下车库通风系统的风机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均可达标排放。
采取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建设能有效利用土地,受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选址合理;从保护环境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索取报告书。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①您对该项目的态度;②该项目选址是否合理;③该项目实施后对您生活的影响;④在施工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⑤您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并简要说明原因。
8.公众反馈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唐山市路北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唐山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博;电话:15612555558
环评单位: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建辉,电话:15903155927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8月13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唐山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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