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宏利工贸有限公司拔丝制钉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信息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县宏利工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钉子的企业。该公司拟在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王新公路18号已经建成的厂区内投资建设拔丝制钉生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655万元,预计年生产各类钉子1.8万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69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66.62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有生产车间、附属用房和办公楼等。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拟建项目不在“限制类”、“淘汰类”名录内,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厂址为工业用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仅进行设备安装等操作,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使用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大气污染物:拉拔粉尘、酸洗废气、烘干炉燃气废气、食堂油烟。 水污染物:生产废水(酸洗清洗废水、电镀清洗废水、钝化清洗水)、车间地面清洗水、酸雾吸收塔排水、生活污水。 固体废物:铁锈和铁屑、废锯末、酸洗槽槽渣、镀锌槽槽渣及过滤滤芯、钝化槽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等过滤介质、废机油和含油棉纱。 噪声:噪声设备主要有拉拔机、制钉机、引风机噪声等。 3、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以及结论要点 3.1施工期 无施工期。 3.2营运期 3.2.1废气 本项目两条电镀生产线的酸洗废气经酸雾洗涤塔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P2排入大气中,两根排气筒HCl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30mg/m3)。本项目镀锌线基准排气量为4.7m3/m2,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要求。 少量无组织排放的HCl和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3.2.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含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经车间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首先在池内进行水质水量的均衡调节,均化后废水泵入综合反应槽,并同时向槽内加入混凝药剂及中和药剂,通气搅拌使废水与药剂进行充分反应,反应完全后泵入助凝药剂后停止搅拌,使废水与污泥沉淀分离,分离后再将上清液打入多介质过滤器和活性炭过滤罐进行吸附过滤,滤后水回用于电镀生产线中的各级水洗工序中;沉淀池底部污泥打入板框脱水干化,脱水后泥饼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压滤水回流至集水调节池。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质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生产工艺用水标准要求,回用于生产中各漂洗工序。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盥洗、食堂和冲厕废水等,产生量约6.8m3/d,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和动植物油等,厂区设置隔油池对食堂废水进行隔油处理,并设置化粪池一处,公司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吸污车将生活污水拉走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 3.2.3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收集暂存工作,确保危险废物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2.4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包括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转噪声和各类风机噪声等。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独立基础,减振处理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天津市静海县宏利工贸有限公司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王新公路18号,选址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能够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去向合理,被调查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均表示积极支持;本项目在满足营运期环保治理措施切实落实,保证环保投资足额投入使用的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阅报告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宏利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汝青 电话:13920607126 评价单位: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82070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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