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志合胶粘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我单位已基本完成中山市志合胶粘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2015年3月20日~2015年4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中山市志合胶粘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中山市志合胶粘剂有限公司新建于中山市东升镇白鲤村“大丰围”(白鲤工业区),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 N22°35'4.51"、E113°17'52.32",投资50万元人民币,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00m2,总建筑面积1400m2。项目从事生产销售白乳胶和拼板胶。年产白乳胶2000吨、拼板胶1000吨。 选址位置北面和南面为空地,西面为中山市长盛家具厂,东面为工厂。项目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个小时。 此次环境评价主要对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分析项目队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有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地面清洗水及反应釜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VOCs)及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生产设备噪声、通风设备噪声、原料产品搬运过程的交通噪声;产过程中产生原料包装桶、废气处理产生的饱和活性炭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处理后均可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预计对环境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四、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通过初步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防治效果如下: (1)水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产生的生产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以15米烟囱高空排放,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以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局,做好隔声、减震、消声等防治措施,在厂边界外设置绿化带,以减小对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防治对策 对固体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直至最终处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运输过程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等批准。固体废弃物临时堆放合理选址,尽量减少占用土地、避免影响厂区内环境,临时堆放场地要有防渗漏设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采用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的生产工艺、管理水平,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治理和处置设施,切实保证环境措施资金落实到位,做到环保“三同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 中山市志合胶粘剂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中山市志合胶粘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生 电话:0760-88818540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白鲤村“大丰围”(白鲤工业区) 八、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郭工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南街陈侯巷29号 建设单位:中山市志合胶粘剂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