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大马力发动机技术研发中心和生产线项目 环评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大马力发动机技术研发中心和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要
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拟投资12.8亿元在重庆市北部新区平场工业园购置土地约400亩,新建大马力发动机技术研发中心和生产线项目。 项目建成后实现大马力发动机生产能力7600台/年,同时具备大马力发动机研发、改进试验能力。项目涉及到的生产工艺主要为发动机缸体毛坯的机械加工、发动机装配测试、发动机涂装、发动机研发试验。
本项目生产过程将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问题产生。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可将项目建设所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⑴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污、废水的由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直排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由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嘉陵江。 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测试及研发过程中的发动机测试废气、涂装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等。 其中发动机测试废气经由SCR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涂装过程由于项目使用水性油漆,因此只需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即可达标排放。 ⑶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主要废弃物来自机加废金属、废切削液,涂装过程的漆渣,包装过程中的废包装以及设备保养等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其中废切削液、漆渣、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属于危废,定期送至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处理;废金属以及废包装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送有需要的单位回收利用;厂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集中堆放,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⑷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冷却塔和风机设置减振基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进行厂房隔音等。经上述处理后,噪音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平场工业区,项目的产生废气噪声均经过妥善处理,各污染物、污染因子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选址合理。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环保网站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3-65340498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100号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石桥铺渝州路17号
联系人: 谭宇
电话:023-61513287 E-mail:476702372@qq.com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以上项目有宝贵意见和建议,请您通过以上联系方式进行沟通和反映。
公示时间:2015/3/20—20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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