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aomaochong925 于 2015-3-24 10:08 编辑
重庆市都市区界石组团 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桃花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都市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桃花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1 规划简述 重庆市都市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桃花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位于巴南区木洞镇桃花岛,规划面积为395.5ha,建设用地1.2km2,规划人口1.93万人,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以旅游休闲、主题度假为主,是集体验休闲、高端养身、商业服务、生态居住为一体的岛屿式旅游发展区。 2 规划实施后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简述 2.1 主要生态问题 1) 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 桃花岛土地利用格局将发生较大转变,居住用地将由0.2%上升至17.45%,商服用地由0上升至6.14%,道路交通用地由1.1%上升至4.9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由0上升至1.77%。 2) 消落带生态问题 三峡水库蓄水达175m之后,桃花岛消落带存在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生态稳定性、库岸地质环境稳定性问题。 3) 陆生生态系统的改变 规划前桃花岛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随着其开发建设,桃花岛的用地格局将发生改变,建成后转变为城市生态系统。 4) 水土流失 桃花岛施工开挖破坏原始地貌,植被遭到破坏,降雨时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2.2 开发期污染源分析 1) 废气 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挖方、填筑、清理平整、运输等过程中排放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NOx和CO。在拆迁、土石方开挖、加工场以及散装水泥作业、土石方装卸和物料运输过程中将产生粉尘与扬尘。 2) 废水 工程养护、构筑物施工中产生含SS废水;运输车辆与机械设备维护与清洗产生含石油类、SS的废水;施工营区产生含COD、SS, COD的生活污水。 3) 噪声 噪声主要产生于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打桩、结构、运输等施工过程,主要声源是施工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车辆等。 4) 固体废物 土石方工程在场区内平衡,不外弃,因此,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 废气 主要是居民住宅和商业设施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含SO2、NOx和烟尘的废气,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 2) 废水 规划实施后桃花岛主要发展为居住区和休闲区,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废水和公共设施废水等,医疗机构产生少量医疗废水。 3) 噪声 建成后噪声源以交通噪声、设备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为主。设备主要为食堂风机、锅炉、空调冷却塔、污水提升水泵等。 4) 固废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少量的医疗垃圾,由于医疗服务站规模较小,因此产生的医疗废物较少。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1 生态减缓措施 规划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基本要求,从生态保护 “预防为主”原则出发,针对桃花岛建设中生态保护重点,从生态系统保护、恢复、补偿和重建方面提出进一步的生态减缓措施。 3.2 开发期减缓措施 1) 废气减缓措施 选用先进施工机械,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地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硬质密闭围挡;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处理;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弃土等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若48h内不能清运,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对易产生粉尘及扬尘的作业点采取洒水抑尘或湿式作业;将水泥及易产生扬尘的建材堆放于库房或采取遮盖措施;对未铺装道路路面进行洒水防尘;加强对弃土弃渣和物料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运输车辆应尾气达标上路行驶,物料应密闭运输,并加强车辆的清洗维护,严禁超重、超高或带泥上路。 2) 废水减缓措施 各施工场地四周修建排水沟、沉砂池,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噪声控制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高噪声源叠加对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注意考虑施时机械设备的摆放位置,尽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 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增加噪声程度,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尽可能昼间进行,以减轻夜间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对产生振动较强的打桩、钻孔、砼拌和等工序及施工设备,应采取减振防护措施。 4) 固废减缓措施 生活垃圾要集中定点收集,纳入生活垃圾清运系统,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合理调配规划区内土石方挖填计划,对弃土弃方及时清运。 3.3 营运期减缓措施 1) 废气减缓措施 道路两侧均设置了绿化带,可起到一定的滤尘作用,减轻交通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道路实行保洁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规划区内餐厅等安装油烟净化器,除油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居住区厨房油烟经烟道引至屋顶集中排放,减少油烟对环境的影响。 2) 废水控制措施 桃花岛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营运期居住区的生活污水、餐饮行业排出的经隔油除渣后的污水、医疗自行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46-2005)要求的废水,上述废水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岛外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噪声控制措施 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如排风机、污水提升水泵等应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做好隔音降噪。 在区域道路两侧留出10m~20m宽的绿化隔离带,利用植被、林木的散射、吸声、隔声和吸附作用,有效减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若经绿化降噪及建筑物降噪的基础上,道路两侧居民区夜间若仍有超标,需进一步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中可控制部分的噪声管理,减少社会生活噪声的影响。 4) 固废减缓措施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以及少量的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统一送有资质的医疗垃圾处置场处置,必须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重庆市都市区界石组团木洞-麻柳B(部分)标准分区(桃花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相容性;规划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其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容量要求;规划建设规模不会对区域水资源承载力、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产生较大压力。在严格执行本次评价提出的生态恢复综合整治措施、环境空气污染减缓措施、固废综合利用措施、噪声污染减缓措施前提下,桃花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开发建设总体是可行的。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该规划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规划的实施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规划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规划有何要求等。 6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的反馈意见发送邮件至[url=mailto idan.Ning@cisdi.com]Lidan.Ning@cisdi.com[/url]或来电至023 -68484321 。 7 全文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公示时间:该规划将于2015年3月24日起进行全文公示; 公示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6栋115办公室; 查阅方式:以纸质报告书的形式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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