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红房子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公告 常州市红房子医院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常州市常州市红房子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常州市常州市红房子医院有限公司新建医院位于人民路北、常武北路西侧,租用华东五村550幢7-1/7-2号楼,共8层。各楼层功能合理分布:一层主要为内科、外科等功能科室、中西医药房和医疗垃圾暂存间等辅助用房;二层为主要布置有妇科、检验科等功能科室组成;三层主要布置有普通输液室、普通理疗室等;四层主要为专家妇科门诊和高级输液室、高级理疗室、彩超室、医疗美容中心组成;五层主要为普通病房区;六层主要为高级病房区;七层包括手术室和洗衣房、消毒供应室等辅助用房区;八层主要为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和设备机房。本项目占地面积648m2,建筑面积5000m2,本项目职工为60人,项目年生产365天,每天24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后,全院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在总排口通过市政管网纳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纳污水体为采菱港。同时从处理能力、管网铺设、尾水排放等方面综合考虑,本项目废水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是完全可行的。因此,不会改变现有水域质量功能状况。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用于日常消毒的酒精和过氧乙酸挥发量很少,且其对人体及环境危害性很低,对人体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很小,通过门窗通风换气,直接外排,不影响周围大气环境质量。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调节沉淀池埋于地下,消毒池加盖,挥发气体量很少,对人体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很小,可不经过处理,直接外排,对环境影响小,对项目附近居民和项目本身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本项目固废临时贮存于室内,且贮存时间一般为1.5~2d,因此产生的异味极少,可不经过处理,直接外排,不影响周围大气环境质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设备是水泵、排风机等,噪声源强值较小,通过室外的几何衰减及绿化吸声后,可使噪声在厂界达标排放。本项目为医院,本身为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因此外界的环境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是本评价关注的重点。根据武进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报告,现有项目厂界噪声均达标,因此厂界外的噪声对本项目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废通过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后委托武进市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可以实现“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运营后全院废水产生量为17511.9t/a(折合:48t/d)。全院综合废水经现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即依次经化粪池、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由区域污水管网进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用于日常消毒的含氯消毒液对人体及环境危害性很低,产生量也较小,通过门窗通风换气,直接排入外环境。 本项目的废水处理设施为封闭式建设,其化粪池、调节沉淀池均埋于地下,消毒接触池采取加盖处理,挥发气体量很少,对人体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很小,不需要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本项目固废储存在室内,且贮存时间一般为1.5~2d,因此产生的异味极少,对人体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很小,不需要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项目食堂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属清洁能源,燃烧尾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低,直接排放大气。 院区食堂、厨房间断排放的食堂油烟通过1套脱油烟机进行处理,除油效率为85%以上,经处理后的油烟由专用烟道达标排放3、固体废物 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新增加的住院病人(200人/a)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主要产生于对住院病人的治疗过程。固废参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第380号令)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2003]第36号令),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是有保证的,在收集、储运、处置中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 技改项目无新增医疗设备,主要的噪声设备为病房及相应科室新增的分体式空调风冷机,噪声值较低,源强低于75 dB(A),通过距离衰减及绿化吸声,可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经济、可靠,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与国内同行业同等规模卫生院相比,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3)本项目对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已将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大幅度削减,排放量较小,总量指标可在区域内平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企业和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12-68026663
传
真:0512-68026619
联系人:小沈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大厦1号楼1802室
电子邮件:shenzy1020@163.com
常州红房子医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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