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新恒粤陶瓷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地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清远市新恒粤陶瓷有限公司拟选址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总占地面积为约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现项目拟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建设煤气发生炉、喷雾塔及三条窑炉生产线,年产500万平方米地砖。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市新恒粤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23164488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510110) 联系人:江小姐 电话/传真:020-8387821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项目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工程分析论证工程的特点及其污染特征,论述工程所采取的清洁生产工艺,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预测分析本工程投产后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从而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提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实施措施,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作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目前环境质量的看法;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公众对拟建项目采取环保措施的建议和意见。
2、公示时间
①第一次公示时间:即为本次信息公开时间,即2010年6月15日至2010年7月1日; ②第二次公示时间:本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同期将对该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同时采取发放公众调查表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清远市新恒粤陶瓷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