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华嬴生物能源有限公司5万吨/年生物柴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网上公示 受辽源市华嬴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承担了辽源市华嬴生物能源有限公司5万吨/年生物柴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1、项目概况 辽源市华嬴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在辽源市东辽县工业集中区内建设辽源市华嬴生物能源有限公司5万吨/年生物柴油项目。该项目投资14886.90万元,年产生物柴油5万t。 本项目选址于东辽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内。厂区占地面积约53000m2。其中北边长约300m,南边长约221m,东边长约250m,西边长约250m。 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4886.9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11502.69万元,8000万元拟申请贷款,其余3502.69万元由企业自筹,流动资金3153.81万元,拟申请贷款2207.67万元,其余946.14万元由企业自筹。 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间所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锅炉及循环冷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总排放量为26472.8m3/a(折合88.24m3/d)。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循环冷却水等清净下水经雨水管线直接排至总排口,生产及生活污(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工艺采用“隔油池+气浮池+SBR”)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后,经集中区排污管网排放,本项目位于东辽县工业集中区,属于规划建设的东辽县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收水范围,因此远期可以依托该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废气 本项目拟建设2台4t/h蒸汽锅炉(1开1备)及1台250万kcal/h的导热油炉提供生产及生活用热,企业拟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锅炉烟气(除尘效率95%,脱硫效率40%),处理后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90mg/m3、SO2:542.4mg/m3,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处理后的烟气经高40m烟囱排放。 本项目甲醇回收及产品精馏产生的不凝气拟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其进行吸附,吸附效率在90%以上,经此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的相应要求。通过对暖房进行全封闭并将废油脂预处理产生的异味气体引入去除效率在95%以上的生物过滤器,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异味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同时,对污水处理站的集水池、沉淀池等进行加盖;污水处理站周边进行绿化等措施以减轻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 ⑶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物料泵、搅拌机、离心分离机、各种电机、水泵等,其噪声值都在65~80dB(A)之间。 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物料泵、真空泵等机座加减振垫及室内隔音;操作间采用隔声门、窗等;将噪声较大的水泵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工程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⑷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废活性炭等,此外还有职工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经脱水后的污泥与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锅炉炉渣做制砖厂或水泥厂原材料;废渣(废活性炭)中含有甲醇及非甲烷总烃,送企业锅炉房掺煤作为燃料使用。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⑴地表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无论是枯水期还是平水期各监测断面COD、BOD5、NH3-N均超标,5#监测点挥发酚类超标,1#、2#、3#、4#监测点SS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符合Ⅲ、Ⅴ类水体标准;超标原因是该河段接纳了大量未经处理的东辽县居民生活污水所致。 ⑵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各监测点的监测项目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总体来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由各监测点位特征污染物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厂区及周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未受特征污染物污染。 ⑶声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区域昼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50.3~53.8dB(A)间,夜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40.7~45.2dB(A)间,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⑷地下水 评价区域地下水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评价区域潜水、承压水水质较好。 4、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⑴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应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发展趋势和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 ⑵厂址的环境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厂区选址北侧165m外为待拆迁的6户居民;东侧为农田,东南侧约370m外为永清五组(约80户居民);南侧现状为农田;西南侧紧邻永清六组(约60~70户,待拆迁);西侧临近一鞋厂和其它在建企业,周围居民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经拆迁完后(拆迁方案见附件),本项目距离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相对较远,依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估算模式)对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进行计算的结果,经拆迁后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长期居住的居民,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本项目位于东辽县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不是经规划确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距离东辽县聚龙潭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为2.57km,不是自然保护区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需特殊保护地区,也不是严重缺水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人口密集区。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对环境敏感区的界定原则,该项目地处环境非敏感地区。 ⑶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选址位于东辽县工业集中区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厂址符合城市发展及土地利用规划。 5、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于东辽县工业集中区内,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东辽县及东辽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较为支持。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企业涉及的部分物质为易燃、有毒物质,当治理措施不当或风险状态时所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存在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如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则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将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合理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7、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8、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⑴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政府职员等。 ⑵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 ④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⑥您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⑦您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10、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源市华嬴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43221182 联 系 人:田危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431)85623155 联 系 人:王德宝 2010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