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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在环评编写中,土地手续不是必须提供的,有个文件还是什么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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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0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大神,在环评编写中,土地手续不是必须提供的,有个文件还是什么东东
发表于 2016-12-1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环环评[2016]95号 <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改革管理方式
  突出管理重点。重点把握选址选线环境论证、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剥离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内容以及依法由其他部门负责的事项。环评与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等实施并联审批。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法定保护区域的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不将主管部门意见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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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理上来讲与环评的关系不是很大,土地是不是工业用地,周边是不是规划了敏感目标,这应该是规划部门 事情,环评道理上只需要说明项目产生了哪些影响,对周边哪些范围造成了影响,需要采取什么措施避免或减轻影响。现在属于捞得宽又管不着,所以陷入被动,公信力丧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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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1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预审意见,证明你的工程有土地可用,而不是占用农田或者其他土地。

一般跟环评、稳评算是同级文件, 可研文件的前置性文件。做环评不用提供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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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1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提供这个的,现在规划选址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是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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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lone 发表于 2015-12-21 08:37
要提供这个的,现在规划选址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是前置。

分地方,核准必须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但是核准和环评手续已经是并联审批,没有所谓先后关系了,核准的意义已经不等于开工保证了。现在环评法律规定的必要前置只有水保,水保还会在环评法的修改中给干掉。总之,地方政策决定了环评前置文件,法律已经没有任何前置手续了(水保暂时未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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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lone 发表于 2015-12-21 08:37
要提供这个的,现在规划选址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是前置。

请问是在什么文件或法条中规定了这个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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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yxkcumt 发表于 2015-12-21 09:12
分地方,核准必须土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但是核准和环评手续已经是并联审批,没有所谓先后关系了,核准的意 ...

你的意思是现在没有发改、国土、规划的手续 ,也可以进行环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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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环评还是需要发改委、土地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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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1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远就是土地审批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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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1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问,哪条法律规定了一定是工业用地才能办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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