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地质科技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地质科技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吉林省第三地质调查所地质科技楼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平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街北侧,规划环卫街东侧; 总投资:1000万元; 评价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土地13389m2(四红规用地[2010]第011号),建筑物占地面积2598m2,总建筑面积8364m2,其中科研楼5040m2,实验楼1104m2,车库960m2,库房1260m2。 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 施工活动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方面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本项目周边市政公用设施较完善,给排水及电气管线完备,工程可充分依托现有的公辅设施,加之工程本身的施工管理与现有管理体系相结合,既可以优化施工条件,又便于开展环境管理,减少施工对校园内学习、生活及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故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不大。 2、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实验室检测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条子河,对受纳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由于实验室废气种类较多,应实验室应加强通风,并在出口处安装废气净化装置,同时做好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保证废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废气应经高15米排气筒实现有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检测废物和污泥应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综合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四平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可行。在对 “三废”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项目营运过程应严格执行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原则,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联系电话:15844402290 联 系 人:岳志宏 环评单位: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34-5083852 联 系 人:董 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