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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麻栗坡县新寨锡矿12万t/a恢复生产项目 (含选厂改造、充填站及配套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对《云南省麻栗坡县新寨锡矿12万t/a恢复生产项目(含选厂改造、充填站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云南中金共和资源有限公司麻栗坡分公司新寨锡矿位于麻栗坡县城,平距12km处,属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县大坪乡管辖,临近中越边境。矿区地理坐标:104°35′24″—104°36′06″,北纬23°04′20″—23°03′44″。新建项目位于新寨锡矿矿区,其总占地面积为31939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地面充填搅拌站、地面井下输送管道、临时尾矿中转场、选厂技改及其它相关附属工程。充填系统充填能力1000吨/天(分两期建设:一期500吨/天,二期1000吨/天),选厂生产能力一期为350吨/日,二期生产能力为1000吨/日。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1000t/d矿选能力。项目总投资5321.15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简述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主要占地类型为荒坡地,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将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项目占地范围内几乎无植被覆盖,有少量草本植物存在,各种建(构)筑物的占地面积不大。施工期土建工程对植被的破坏程度很小,不会造成项目区植被覆盖率明显降低,建设单位通过绿化和复垦可使植被得以恢复。施工过程会使区域内植被损毁、动物栖息地减少,动物栖息场所受到影响和破坏,项目矿区未有国家、省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亦不涉及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因此施工不会造成野生动物数量的明显减少甚至消失。施工期的土石方开挖、土建工程会导致水土流失,建设单位能通过优化施工,加强绿化等减轻施工导致的水土流失。 (2)水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包括砂石料、混凝土的搅拌及养护产生的废水、施工机械清洗维修以及工作时油污跑、冒、低、漏产生的含油废水)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5,施工废水的的主要污染物为SS,所有污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3)空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车辆尾气、运输扬尘等,项目施工粉尘影响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且施工工期不长,产生的施工废气影响会伴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推土机、振捣机、电锯、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这些噪声源夜间影响范围较大,对各噪声源单独作业时的超标范围进行预测,噪声源12m外昼间噪声可达标,夜间影响不超过113m。 (5)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间,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建期开挖的土石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开挖的土石方首先内部回填利用,剩余部分运至堆场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堆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2、运营期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占地范围内几乎无植被覆盖,永久性占地面积较小,破坏的植被资源有限,项目完工后,绿化面积能有所增加,可以适当提高项目占地区内林草覆盖面积和覆盖率,有利于评价区植被恢复和物种多样性的增加。项目新建后,通过针对性的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各项污染物最小化的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充填废水、临时尾矿干堆场渗滤液、雨污水和生活污水等。运营期选矿废水、充填废水、临时尾矿干堆场渗滤液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厂生产;雨污水经沉淀等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不外排。事故情况下矿浆暂存于各生产设备中及事故池内,废水流入沉淀池,能够保证矿浆及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大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污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 (3)空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在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洒水降尘等)后项目工业场地粉尘、运输扬尘和物料装卸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临时尾矿干堆场对其进行喷淋洒水降尘,破碎筛分车间粉尘的预测结果为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通过评价预测,项目各工业场地预测点均能达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 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尾矿。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矿较大颗粒用作充填站充填料,颗粒较小部分浓缩压滤后临时堆至尾矿干堆场,后期矿山建设尾矿库后移至尾矿库内堆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环卫部门要求处理。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 (1) 在厂区进行绿化,增加厂区植被覆盖率; (2)选矿工业场地设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对平整场地形成的裸露边坡设挡土墙或移植草坪;临时尾矿干堆场四周设置截洪沟;道路一侧设置排水沟、截水沟,路堑边坡失稳处修建挡土墙或喷浆等其它工程措施。 2、水环境 针对生产废水、雨污水和生活污水等设置不同的处理方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杜绝非正常排放。 3、大气环境 (1)原矿堆场防尘:原矿堆场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量。 (2)地面生产系统防尘:破碎、筛分等车间利用集尘罩收集并用水沫除尘方式进行除尘;转载点、装卸点等粉尘较大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转载点降低装、卸矿时的落差;汽车运输装卸过程采用喷雾洒水防尘措施。 (3)运输防尘:公路运输应加强公路建设和维护工作;运转炉渣汽车不应超载,应压平加盖蓬布,车厢应经常检查维修,要求严实不漏。这样可以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矿石抛洒泄漏及粉尘飞扬,途经居民集中居住区及其附近的路段还应限速行驶。 (4)清扫与洒水降尘:厂区门前出入道路要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清洁无积灰。 (5)工业场地绿化: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在产尘点附近种植滞尘性较强的树种。 4、声环境 (1)对于产生较强振动或冲击,从而引起噪声的设备,如破碎、筛分车间设备、磨浮车间设备、各种泵类等,需采取减振措施,并设置在室内,利用建筑隔声。 (2)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3)在高噪声车间周围加强绿化,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灌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 5、固体废物 (1)尾矿部分用作充填站充填料,剩余临时堆至尾矿干堆场,待矿山尾矿库建设好后移至尾矿库堆存; (2)土方部分用于回填,其余运至土方堆场;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主要带来生态、噪声、振动、地表水、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通过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从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简本电子文档。个人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书面意见,可不留姓名和地址。团体意见以信函和传真方式提供书面意见,注明团体名称并加盖公章。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中金共和资源有限公司麻栗坡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地 址: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 电 话:13977271070 传 真: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7-9号 (邮编:400042) 驻昆办公地址: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4栋8楼(邮编:650217) 电 话:0871-67287761 传 真:0871-67287761 云南中金共和资源有限公司麻栗坡分公司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 201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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