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妇婴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长岭妇婴专科医院拟投资2500万元在吉林省长岭县环城大道(北环)购买建筑面积为4837.5m 2现有的建筑物新建长岭妇婴专科医院,占地面积4550m2,建筑面积4837.5m 2。医院设妇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科室。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水 医院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试化验废水及医院日常地面清洁废水,废水全部经过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长岭县城市下水管网,再经长岭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十三泡,其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根据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对于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的要求: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废气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可以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在煎药过程会产生有中药异味的水蒸汽,经煎药室内的排风装置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 根据院方提供数据结合现场踏查,医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中药渣。 ①医疗废物:医疗垃圾主要为一次性医疗用品及有机污染废弃物,送至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堆存,定期由长岭县环卫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理。 ②生活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③废活性炭: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④污水处理站污泥:可全部经过压滤、氯化灭菌处理后由长岭县疾控中心外运处理。 ⑤中药渣: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⑥普通一次性医疗用品:收集后卖给废品收购站。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如下: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同意;
2.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同意;
3.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4.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拨打电话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向环保部门反映。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岭妇婴专科医院 联系人薄经理 联系电话:13674489992 五、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431-8516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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