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远洲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咪唑醛等25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受江西远洲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为其编制了《江西远洲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咪唑醛等25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远洲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咪唑醛等25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彭泽县矶山化工、印染产业集群控制区 4、建设单位:江西远洲药业有限公司 5、占地面积:144亩 6、项目投资:10400.01万元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以上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
废气:主要废气为工艺废气和锅炉烟气。工艺废气经吸收等措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经旋流踏板脱硫除尘设备处理后经过烟囱高空排放。 (3)
噪声:主要的噪声设备包括风机、搅拌电机、泵类、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和工艺固废(高沸物),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物处置中心处理;锅炉炉灰渣,用于铺路或给砖厂做材料;生活垃圾,统一城市垃圾清运,卫生填埋。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著的,项目若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的环保治理对策建议和要求实施,保证项目的“三同时”,是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要符合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较大、小或无);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形
式: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
时
间:2010.6.2~2010.6.12 六、环评单位情况 位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