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symvp 于 2016-10-17 13:50 编辑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吉林油田公司2016年新木新253区块评价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境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32口评价井的23个平台,分布在前郭县境内的蒙古艾里乡首字井南侧。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措施: | | | | | 避免在春季大风天气施工、或在作业面上洒水抑尘;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与车辆;柴油发电机需要的燃油采用标号高、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清洁柴油;完钻油(气)井试采结束后及时封井,最大限度地减少油气泄漏和溢出 | | | 钻井与完井废水水分散在在各个井场,全部用于配制泥浆,并随泥浆排于泥浆池中自然蒸发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压裂液返排液直接导入压裂液回收罐中,然后送油气处理站处理,不外排;钻井期的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 | | | 钻井泥浆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可以覆土并恢复植被;钻井岩屑排入泥浆池,与钻井泥浆一同进行固化处理;油探井试油产生的落地油采用井场铺垫防渗布(≥1.5mm),试油产生的落地油基本得到回收;试油结束后废防渗布与散落在上面的落地油送入油气处理站油土贮存池内暂存,统一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就近运往附近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钻机柴油机和发电柴油机排气管应安装消声器,并将柴油机组安装在活动板房内;车辆严禁鸣笛,并减少夜间行车次数,以降低车辆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噪声大的钻井机械设备应布置在井场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办公板房或员工宿舍应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上风侧,以减轻噪声的影响 | | | 尽可能缩小作业面宽度,以减少钻井井场、便道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尽量避开植被生生季节,以减少项目对农田等植被的破坏;施工期在井场和施工便道施工时土层应分层剥离,分层堆放,待施工结束后将返序回填,表层土重新覆盖土壤表层,尽量保持土壤原有肥力 |
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吉林油田发展规划。施工期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区域内环境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减缓措施,可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可行。 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索取的方式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 联系人:黄 工 联系电话:0438-6258445 环评单位:吉林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0431–8521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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