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刘店生猪定点屠宰厂日屠宰500头生猪建设项目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等文件的要求,虞城县刘店生猪定点屠宰厂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日屠宰500头生猪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为了解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特发布此信息,请您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日屠宰500头生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虞城县刘店乡邢庄村南 项目概况:虞城刘店生猪定点屠宰厂位于虞城县刘店乡邢庄村南,生产规模为日屠宰生猪500头,主要建设内容有待宰间、屠宰车间、锅炉房、冷库、办公楼和污水处理站等。生产工艺为:采用麻电、燎毛、人工分割头、蹄、尾的方式并摘除红、白脏,最终修整出白条猪及内脏、猪血等副产品。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①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厂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由厂总排口排出,排水经暗管汇入到厂区东南侧的沟渠。 ②废气 项目生产期间生产废气主要为待宰圈生猪静养过程、屠宰车间生猪屠宰过程及污水站产生的恶臭,工程现状均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各厂界NH3、H2S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达标排放。 ③固体废物 猪粪与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及栅渣直接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肠胃内物销售给有机肥生产厂家综合利用;白条修整过程中产生的碎肉、骨渣等作为饲料原料外卖;屠宰过程中产生的猪胴体,包含病变死猪和器官等,委托无害化处置中心进行焚烧处置;职工办公生活垃圾有专人清理,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④噪声 项目生产期间噪声主要为生猪静养过程中产生的鸣叫、屠宰过程中各类设备噪声以及污水站运行过程中各类风机噪声,企业分别采取了设备基础减震、车间隔声、配套风机消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3、现状评估报告提出的评价结论的要点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第一项农林业第32条“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 (2)根据项目正常生产期间现状污染源监测结果,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可以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现状评估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6、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虞城县刘店生猪定点屠宰厂 联 系 人: 黄总,联系电话:18737066877 通信地址:虞城县刘店乡邢庄村南 8、现状评估单位和联系方式 现状评估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0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23862710 地 址: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虞城县刘店生猪定点屠宰厂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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