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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九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空气能干燥机及热水器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空气能干燥机及热水器改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空气能干燥机及热水器改建项目 项目地址:江华经济开发区兴业路以南 建设单位:江华九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公司于2015年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经济开发区兴业路以南投资新建空气能干燥机及热水器建设项目。因市场需求,项目更改生产工艺(包括增加烘干、喷涂等工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改建后生产过程包括烘干和喷涂等工艺,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和有机废气;烘干供热生物质燃烧机燃料燃烧产生废气;清洗过程会产生少量生产废水;开料等工艺会产生金属边角料等固废;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员工生活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废气、废水和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能得到一定的控制。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水洗工艺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卤检测试水循环使用,仅清洁车间冲洗拖布等废水外排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营运期生活垃圾及部分一般固废送周边指定垃圾收集点,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危害;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科学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喷涂等工艺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废气无组织排放,场界达标;生物质燃烧机废气使用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加强运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治理与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会超出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建设无明显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审议,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清楚本项目的建设;您对当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您认为当地最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本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带来何种影响;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居民及单位的影响是什么;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系的是什么;您是否赞成本项目建设;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期限内,公众可前往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阅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江华九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973470058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31-22323295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所在地,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的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以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发送至: hunanjhb@163.com;或来电至:0731-22323295;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说明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 江华九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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