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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海口市福创溪-大排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材料 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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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loHoney 发表于 2016-10-2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口市福创溪-大排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材料
一、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福创溪-大排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建设单位:海南北排博创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31058.02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挖方堆积、施工设备及材料存放用地均布设在项目红线范围内,临时占地主要为必要的施工便道、截污管道铺设施工等。
实施进度:施项目工总工期为11个月,于2016年12月开始施工,至2017年12月底竣工。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51693153        邮编:210042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4月18日,海口市将辖区内31条河流(湖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公开招标,福创溪-大排沟是6个标段之一。标段内福创溪-大排沟下游段河道治理长度为8.15km,其中福创溪河道治理长度为7.40km,大排沟河道治理长度为0.75km,范围位于桂林洋开发区内;标段外福创溪-大排沟上游段河道长度为8.2km,其中福创溪河道长度为2.35km,大排沟河道长度为5.85km,范围位于桂林洋开发区、灵山镇区域及机场区域内。福创溪—大排沟河道自南向北流经灵山镇、桂林洋农场,最后排入大海。由于桂林洋开发区及灵山镇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尚未完善,桂林洋开发区及灵山镇上产生的大部分生活污水均经合流沟排入河道内,另外,河道旁边的鱼塘虾塘养殖废水就近排入河道内,并且河道长期尚未清理,河道内积淤严重,水面漂浮大量水葫芦,致使河道水体严重污染。平时没有雨水冲刷时,河水发黑发臭。
根据《海口市福创溪-大排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项目建议书及海口市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海发改投资函[2016]1546号),福创溪-大排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工程、河道截污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沿岸景观绿化工程及信息监控工程等。通过该工程使福创溪—大排沟下游段成为一条具生态、景观、文化等功能的健康河道,构筑城市新区重要的绿色廊道,进一步提高桂林洋城市形象,促进桂林洋经济建设发展。
工程项目总投资31058.02万元。治理后要求福创溪各监控断面的水质指标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福创溪各检测点的水质指标需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无黑臭的标准。
2.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设计阶段
本项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就进行了专门的景观和绿化设计,建设植草护坡并设计驳岸,与河流、道路融合为一体。在构建绿化模式中,可突出热带植物特色,采用立体配置、乔灌花结合或乔灌草结合,体现工程绿化组成成分的多样性及空间结构的复杂性,突出林带的景观和美化功能,绿化带一方面可对雨水具有拦蓄、过滤的作用,也可起到防止交通噪声、尾气污染的生态保护功能。
施工结束时,建议结合当地生态规划的要求,对所有具有植被恢复条件的临时占用造成的裸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尽量降低环境的人为破坏及新增的水土流失危害影响。
本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应充分重视保护地表水质,细化污水和雨水拦蓄过滤系统设计,设计阶段还应充分重视地下水保护,包括地下水水质和水量,在工程勘探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设计地下水保护措施。本项目河流在枯水期流量和水量较小,项目河道疏浚和岸坡防护工程在枯水期进行,工程涉及的河底和河岸大部分处于裸露状态,对河流水体的扰动范围有限。本项目采用原位处理技术、土工管袋法及外运处理相结合进行淤泥处理,前期利用少量占地通过土工管袋将淤泥含水率降低至70%左右,缩减淤泥体积,然后利用淤泥原位处置微生物技术将淤泥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二者结合,不仅可以节省占地,同时可以达到资源利用,处理后的淤泥可全部回用于本项目绿化种植土。排泥场尾水经沉淀后再排入河道中。
在施工期间需设置排水系统,排除施工面基坑内的积水、渗水、雨天降雨等。同时应防止基坑周边雨水汇入基坑,确保施工期间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排出的水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用水或场地降尘洒水。
对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应优化布局,并在施工前确定泵房降噪措施设计。加强绿化设计,尽量提高绿化高度和密度,使其在具有美化路域景观的同时,兼具降噪功能。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避免噪声影响居民。
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同时尽可能不采用现场拌灰,采用预拌沥青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抑尘、遮挡等措施避免扬尘等影响居民。
(2)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应将审批通过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编入相应的条款中。承包商投标文件应包含环保措施的落实和实施计划。建设单位评标过程中应注意对投标文件的环保部分进行评估讨论,对中标方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要求。
施工泥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砂石料冲洗废水从筛分楼出来后, 自流入平流式沉砂池, 池底砂泥由砂泵送入螺旋式砂水分离器进行机械脱水后外运利用或就近渣场处置。沉砂池流出的废水自流入絮凝沉淀池反应沉淀后循环利用。池底泥浆由泵吸式吸泥机送到泥浆脱水机房脱水后外运至就近渣场。在各施工区建排水明沟,施工泥浆废水通过沉淀达标后尽量进行重复利用,用于道路冲洗、出入工区的车辆轮胎冲洗等。另外,工区内的清洗水应通过排水明沟排入沉淀池,统一处理后排放。
为防止施工机械保养和冲洗废水污染施工区土壤环境和水环境,在施工机械修配保养场地设置集水沟,收集冲洗、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在施工机械较多的施工区设置油水分离器,较小的施工区设置隔油池进行含油废水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排泥场尾水采用排泥场进行处理,故应当首先优化排泥场的结构设计,尽量降低尾水中SS浓度。按部颁《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规定,在排泥场内取土填筑围堰。疏浚工程结束后,应对堆场进行处理,恢复生态,解决堆场底泥严重影响周围景观的问题,避免裸露的泥面被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
由于吹填后期排泥场中尾水SS的含量一般仍然较高,需投加混凝剂(PAC,聚合氯化铝)增加颗粒物沉降速度,对尾水进行强制处理,在排放口设置两层土工布进行拦截过滤,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施工生活区临时厕所及食堂,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排入附近现有污水管网,进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和车辆运行会带来噪声污染。在临近居民点施工时,应禁止在晚间和午间睡眠时段施工;在靠近噪声的敏感点进行施工时,应在施工区域周围布置临时隔挡,防止施工噪声对其产生影响:对高噪声设备的摆放地进行选择,尽量选择远离噪声敏感点的地方摆放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保护目标附近施工时,凡超过夜间噪声标准的设备,夜间要停止作业或离保护目标比较远的距离进行操作;在高噪声施工区,施工人员应配戴防声用具,常用防声用具有棉花涂腊、伞形耳塞、耳罩、防声头盔等,增加工人换班次数或缩短工作时问,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施工期工程基础开挖、灰土拌合运输车辆产生的粉尘将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施工期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本项目采用分段施工,淤泥暂存量较少,对居民区和村庄附近的水域,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淤泥密闭输送方式,减少恶臭气体挥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河道清淤应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淤泥开挖和堆放时间,应尽量缩减临时堆放时间,并采取必要的遮挡措施,将恶臭气体污染程度和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不得在夜间施工,以免影响居民身心健康。底泥临时堆放场应尽量远离居民点,以减少其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发动机应在正常、良好状态下工作;采用无铅汽油;加强道路建设,减少弯道和坡度,保持路面平整,同时,加强道路管理和养护;配备洒水车,适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对车辆勤清洗,即可减免车辆扬尘。
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所在地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开挖的土方包括淤泥方、松散土方,填方包括场地平整,沟(坑)道回填等,弃土主要用于河道两岸绿化区域微地形塑造,不专设弃土场。本项目采用原位处理技术、土工管袋法及外运处理相结合进行淤泥处理,前期利用少量占地通过土工管袋将淤泥含水率降低至70%左右,缩减淤泥体积,然后利用淤泥原位处置微生物技术将淤泥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二者结合,不仅可以节省占地,同时可以达到资源利用,处理后的淤泥可全部回用于本项目绿化种植土。
本项目工程挖方和填方区内土质和泥质相似,项目开挖的松散土方和淤泥方基本可内部平衡使用。本项目不设专门的弃渣场和取土场。
本项目排泥场多利用现状的鱼塘和低洼地,大多采用浅部的淤泥质土进行必要的处理后作为围堰天然地基持力层,并作为围堰填筑土料,利用排泥场的粘土土层作为自然防渗层。根据类比调查,排泥场应选择距离居民区等敏感建筑物50米的区域,以免臭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排泥场设置填筑围堰,围堰内设格埂加速泥土沉降。围堰周边设置截水沟,防止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营运阶段
本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加强宣传教育,保护绿化林带不受损坏。确保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绿化建设。配备专业技术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本项目完成后河道两侧形成连续的带状绿化,现有入河污水经截留后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河岸植被及湿地滞留净化后再排入河道,对河流水体有改善作用。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水泵和鼓风机等设备噪声。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虽然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具有一定影响,但是可控制项目噪声在场界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标准。
本项目污水泵站对有异味气体排放的处理单元采取封闭的方式收集到除臭车间,进行除臭处理。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污水提升泵站排放的异味较少,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为污水提升泵站格栅拦截的漂浮杂物,由市政卫生部门定期清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规划相容性
本项目本项目通过对福创溪-大排沟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河道整治,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满足河道的护岸治涝要求,通过截污治污、生态修复,改善内河水质,使福创溪—大排沟成为一条具有防洪、生态、景观、文化等功能的健康河道,构筑城市新区重要的绿色廊道,进一步提高桂林洋城市形象,促进桂林洋经济建设发展。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5-2030年)》(征求意见稿)。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环境
评价区域内各监测断面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污染较严重。
(2)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现状监测的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3)声环境
声环境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较好。
(4)环境空气
各测点各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大气质量较好。
(5)底泥
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均未超标,能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84)标准的要求。由此可见,评价区域内底泥环境质量良好。
(6)生态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较好,区域水资源丰沛,生物种类丰富。项目沿线植被以人工绿化和野生植被为主。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以水塘、旱地、村庄为主。项目沿线地区为平原微丘区,水土流失属微度侵蚀。
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社会环境
本项目属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海口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能够提海口市城市景观环境,对保障海口市旅游业及其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程河道按现状河道断面进行清淤疏通,截污管道沿河岸边敷设,根据施工需用场地及施工便道需进行征地,征地面积约373亩,征地范围内主要为养殖水塘、旱地及零散建筑物。征地及拆迁费用由政府出资,不纳入海口市福创溪-大排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总投资,不列入本项目评价范围。
工程施工期间可能造成出行阻隔、交通阻塞和交通安全等暂时性影响,可以通过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采取管理措施得到控制。
工程施工期间将对局地景观造成短期不利影响,项目设计的景观与绿化工程投运后将使区域景观品质得到较高的提升。
(2)地表水环境
1)施工期
排泥场尾水经投加混凝剂(PAC,聚合氯化铝)增加颗粒物沉降速度,并在排放口设置两层土工布进行拦截过滤,出水SS浓度大大降低,可直接排入原河道。
施工泥浆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也回用于施工中。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产生量少,污染物成分简单且易于处理,经简单的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洒水降尘,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底泥疏浚和岸坡防护工程对水体有扰动,本项目河流在枯水期流量和水量很小,项目底泥疏浚和岸坡防护工程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时虽对水体有一定扰动,但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小。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后排入附近现有污水管网,进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对河道进行清淤后进行生态修复,项目完成后河道两侧形成连续的带状绿化,现状排污口经管道截留后进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雨水经河岸植被及湿地滞留净化后再排入河道,对河流水体有改善作用。
(2)声环境
1)施工期
本项目沿线多处紧邻居民区等敏感保护目标,因此项目施工期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需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布局,夜间禁止强噪声施工,以减少对周边环境以及保护目标的影响。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机械同时工作,各种噪声源辐射的相互叠加,噪声级将有所提高,因目前难以确定各种施工机械的组合情况,故对施工机械组合后的综合噪声影响不作定量计算,仅考虑单一施工机械运行的噪声影响。若几种施工机械或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因噪声的叠加影响,施工机械距施工场界的距离应更远一些。
2)营运期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污水提升泵站水泵和河道生态修复系统鼓风机等设备噪声。
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虽然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具有一定影响,但是可控制项目噪声在场界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标准。
(3)环境空气
1)施工期
施工期工程基础开挖、灰土拌合运输车辆产生的粉尘将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施工场地内的扬尘浓度在0.45-0.75mg/m3之间,施工区的大气环境质量会有所下降。从其它类似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看,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影响范围仅局限于污染源附近,且影响程度极其有限,对施工区以外的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机械燃油废气污染物排放分散且强度不大,经空气扰动快速扩散到空气中,对周围影响较小。
项目河道疏浚底泥清淤过程中会有淤泥土产生臭气。在清淤施工中,恶臭物质产生量将显著增加,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本项目对于恶臭气体影响拟采取的一些缓解措施:①对居民区和村庄附近的水域,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淤泥密闭输送方式,减少恶臭气体挥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②河道疏浚工序应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淤泥开挖和堆放时间;排泥场应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遮挡措施,将恶臭气体污染程度和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河道疏浚工程不得在夜间施工,以免影响居民身心健康。
2)营运期
营运期污水提升泵站产生异味可能对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本项目污水泵站建设规模为3000m3/d,污水泵站主要处理建筑物采用全室通风;对有异味气体排放的处理单元采取封闭的方式收集到除臭车间,进行除臭处理。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污水提升泵站排放的异味较少,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废影响
1)施工期
施工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所在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开挖的土方包括淤泥方、松散土方,填方包括场地平整,沟(坑)道回填等。本项目填方可使用开挖的土方,淤泥方可回用于本项目生态景观绿化工程,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基本可在项目内部平衡,不设专门的弃渣场。
本项目采用原位处理技术、土工管袋法及外运处理相结合进行淤泥处理,前期利用少量占地通过土工管袋将淤泥含水率降低至70%左右,缩减淤泥体积,然后利用淤泥原位处置微生物技术将淤泥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二者结合,不仅可以节省占地,同时可以达到资源利用,处理后的淤泥可全部回用于本项目绿化种植土。
环评要求施工土方在内部回用运输时应妥善处理,避免散落,禁止滥堆乱放,随意弃置。工程弃渣与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及时清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后,随地表径流带入附近沟、河。
2)营运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为污水提升泵站格栅拦截的漂浮杂物,由市政卫生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1)施工期
①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挖方堆积、施工设备及材料存放用地均布设在项目红线范围内。永久占地现状主要为河岸灌草地、道路、荒地、水塘、旱地、河道、滩地等。本工程挖方堆积、施工设备及料场存放均布置在项目红线范围内,临时占地主要为必要的施工便道、截污管道铺设施工等,临时占地现状主要为旱地、荒地。临时占地仅在施工期内及以后较短时间内影响土地的利用,经过一定恢复期后,土地的利用状况不会发生改变,仍可以保持原有的使用功能。
②本次项目破坏的植被类型主要为灌草地、旱地农作物等,不破坏天然林地,工程占用灌草地和旱地后,进行大面积的绿化景观带建设,远大于因工程建设损失的生物量。
③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区域附近活动的动物会带来惊扰,但由于施工分段进行,每段工期相对较短,工程对动物的影响是暂时的,短期内即可恢复。同时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噪声对部分鸟禽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因本项目沿线可供栖息范围较广,鸟禽可自行飞离施工区回避影响,且施工停止,影响即自行消失。
④项目范围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本工程包括河道疏浚工程,河道底质环境将改变,工程施工期间,原有的沉水植物和底栖动物将部分消失。但随着本项目河道生态修复系统的建设,新的工程物种(包括水生植物和动物)的培育,水生生物的种类和数量会有所增加。
⑤福创溪-大排沟及其两岸动植物物种比较单一,种类较少,项目的建设将整合现状较为破碎的景观,进行绿化补种和景观提升,对区域生态系统和动植物物种多样性带来积极影响。
2)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因大面积恢复绿化,对区域生态系统和动植物物种多样性将带来积极影响,可大大提升区域生态环境。
(6)景观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的施工将对所在区域景观产生负面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的停放、施工现场及场地的防护设施、施工临时建筑和设施、建筑材料及固体废物的堆放等破坏原有景观,其色调、外形均与现代城市景观不协调;此外,施工扬尘及弃土除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外,也改变了当地洁净的形象,使原本具有现代都市特征的建筑披上一层灰蒙蒙的色彩,植物清新的绿色也变得暗淡。但是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并且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营运期
本项目对福创溪、大排沟及其两岸进行景观整治与修复,原本破碎的景观经整治修复后成为连续、优美的景观绿化带,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区域的景观品质。
5、总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本项目的实施对福创溪、大排沟水环境质量具有正效益,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选址和产业定位符合《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项目建设满足《海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5-2030年)》(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划、规章的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虽然工程实施过程中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规范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项目建设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公众需要了解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查看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附近200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或口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将书面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和联系人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海南北排博创水务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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