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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新建535c/d/e库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名称: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新建535c/d/e库房项目 概要: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拟建总建筑面积1270平方米化学药品库,总投资98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易燃液体库、易燃固体库、碱库、气瓶库等化学品库及办公区等必要的辅助及公用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袭工 联系电话:024-24384795 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24-88120580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厦2号楼505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现场勘查及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环保措施-报告书简本公示(第二次)及公众意见调查-得出环评结论-报送审批机关。 工作内容:通过对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等分析,论证项目建设在环境方面的可行性,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五、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要求和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建议。 六、本次公众参与活动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意见还可通过电话和、信件邮件方式提出。 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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