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周口市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周口市东新区引黄调蓄工程位于周口市东新区搬口乡和许湾乡交界处,现状周淮铁路以东,大广高速以西,紧临沙颍河北岸,西距周口市中心约7km,东北距淮阳县约16km,南距沙颍河北堤约2.5km。工程总占地面积3.06km2,合4587亩;库区面积2.71km2,合4061亩,正常蓄水位46.0m,总库容617万m3,死水位43.0m,死库容63万m3,主要功能是农业灌溉调蓄,兼顾城市景观。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 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2)预测项目施工及投入正常生产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3)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5) 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6) 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
项目建设区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及相关职能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
2、主要内容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请您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书信、邮件、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周口市水利局
联系地点:周口川汇区八一大道与七一路交叉口向西70米路北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3948201564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1911室
电子邮箱: zhgp666@126.com
联系电话:010-68938188
联 系 人:张工 周口市水利局 2017年0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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