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133-1井组措施废液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柳133-1井组措施废液处理站项目环评报告书已委托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现将项目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各界人士提出环保方面意见。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柳133-1井组措施废液处理站项目 性质:新建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顺宁镇曹沟村 项目投资315万元,在柳133-1井组内建设1套措施废液处理装置,在井组内部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措施废液处理装置1套,同时前段配套建设泄水台1座,卸水斗1具,末端增加注水撬1台,经处理后的废液经注水撬回注至井场内的注水井。项目建成后作业废水处理能力为300m3/d。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周工,15009586663 (4)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参与主要是请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时参考。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时请留下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说明。 ① 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 ② 给评价单位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 ③ 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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