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kehua6541 于 2010-8-18 15:59 编辑
巫山县东和矿业有限公司东和湾煤矿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东和湾煤矿位于巫山县城正东方向(94°),距离巫山县城14km,地理坐标东经109°59′26″,北纬31°04′31″,行政区划属巫山县两坪乡所辖。 东和矿业有限公司最早为黑湾煤矿,2004年4月30日,重庆市煤炭工业局以渝煤规发[2004]128号,同意黑湾煤矿立项,煤炭可采储量65.03万吨,生产规模3万吨/年。2005年1月26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采矿许可证,该矿由黑湾煤矿更名为东和湾煤矿,证号C5000002009041130020049,有效期:8年,自2005年1月~2013年1月。经济类型:私营企业,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区面积:1.0722km2,开采煤层:K2;开采标高:+1050~+800m;矿界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 矿井2007年基建工程完成后,准备申请煤矿验收工作,因此时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根据《渝煤整合办[2008]28号》该矿属改扩建井,生产规模由由30kt/a调整为60kt/a,项目30kt/a原煤开采项目验收工作停止。目前东和湾煤矿正进行扩建60kt/a的各项前期工作,矿井目前正在进行井下基建扩建作业。 根据矿井主平硐和运输巷的布置方式,将+900m水平运输巷布置在K2煤层底板岩石中,距离K2煤层法线距离15m左右,坡度3‰,半圆拱断面,设计巷道净宽2.6m,净高2.6m,断面积6.03m2,喷浆支护。敷设15kg/m钢轨,轨距600mm,主要担负运输、进风、行人、排水、铺设管线之用。扩建项目利用现有的工业场地,不新增工业场地。 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放炮落煤、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年工作330d,“三·八”作业制度,二采一准;掘进工作面三班生产;劳动定员183人。 矿井生活用水来源于山间泉水,矿井水处理后作为井下和地面生产系统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 项目总投资为116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3.3万元,占总投资的3.7%。
2、
煤矿开采与区域及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东和湾煤矿生产规模虽然小于《煤炭产业政策》2007[80]号文中规定的准入规模,但符合国家发改委等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项目符合重庆市以及地方政府对煤炭开采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巫山县煤矿资源整合规划,东和湾煤矿为独立矿井予以保留。 东和湾煤矿开采的K2煤层平均含硫量2.37%,原煤定点供应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属安装有脱硫设施并达到污染物排入标准的用户),因此东和湾煤矿原煤的开采是符合“关于发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2]26号)的要求。 东和湾煤矿的开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 3、工业场地选址合理性 (1)主井工业场地选址合理性 东和湾煤矿扩建后主工业场地利用原主工业场地,无需新增占地,对农业生产力和植被无影响。该场地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地面有足够的位置布置生产和运输线路,且地面工业广场的煤仓、各项设施已具备生产条件,可满足生产需求。根据现场踏勘,工业场地附近较近距离内无居民点。环境保护角度选址合理。 (2)风井场地选址合理性 东和湾煤矿扩建后风井场地利用原风井场地,不需新增占地,对农业生产力和植被无影响。周边200m范围内均无居民集中区,仅分布少量零散居民,且最近距离也有80m,风机场地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从环境保护角度选址合理。 (3)矸石场选址合理性 东和湾煤矿扩建后排矸场地利用原排矸场,无需新增占地,对农业生产力和植被无影响。拟利用的排矸场地质结构稳定、均匀,满足矸石堆放的承载力的要求,为非滑坡和泥石流影响区,容量满足矸石堆放的要求。工业广场距横石溪1.3km,排矸场在设有拦矸坝、截洪沟等措施后,可保证排矸场堆体稳定;矸石场下游500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鉴于拟全部外销作煤砖厂原材料,项目现场无剩余矸石堆放;本项目经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相关部门同意建设后,评价认为,排矸场地选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对Ⅰ类场选址要求,选址合理。 4、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的污废水纳污水体为横石溪,其水质基本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矿井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评价区昼间无超标现象,夜间噪声值略微超标,超标幅度在1 dB(A)以下,夜间超标原因主要因本项目基建施工所致,但对周边环境敏感点未造成声环境污染影响。。 5、矿井开采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①裂缝影响 根据计算,井田开采后东部地表水平变形系数为εmax=3.55mm/m,地表变形值较大。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本项目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小,但采空区(B区)由于残余应力的存在,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性中等。据野外实地调查塌陷坑均未发现继续变形扩大及数量增多的迹象。 ②滑坡 矿区地貌单一,地形较复杂,但地面植被覆盖较好,预计矿区内因矿井开采的滑坡可能性较小,根据现场实地踏勘,在井田范围内没有发现滑坡。 ③对地表水的影响 矿山采动影响范围内无常年性溪沟,仅有季节性冲沟,采矿活动对矿区浅部地表水的影响小。 ④对地下水的影响 本项目K2煤层上距吴家坪组二段(P2w2)底界2.1m;下距茅口组(P1m)顶界约35m。经计算冒落带高度5.05m,导水裂隙带高度为24.83m,仅进入P3w2含水层。K2煤层开采后对P3w2含水层地下水影响中等,具有疏降作用;对下伏茅口组含水层影响小。 由于矿区侵蚀基准面低,地下水排泄迅速,含水层含水性差,因此对含水层影响小。采矿活动对矿区潜层地下水的影响更小。 ⑤地表变形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由于本矿井开采所造成的地表变形,对井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格局、林业、动植物、农业的影响是非常小的。 (2)地表水影响 根据预测,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横石溪水质的影响均不大。但若矿井水和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排则无法实现达标排放,也增加了排污总量,因此应严防污废水的事故排放。 (3)地下水水质影响 东和湾煤矿扩建工程实施后,对地下水潜在的污染源主要有井下水和生产生活污废水。由于地表水存在一定漏失的可能,污废水均处理达标排放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在矿井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排且发生漏失的情况下,井口工业场地排放的污水、废水对地下水的水质有一定的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 对煤仓进行洒水降尘,预计产生的粉尘量很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声环境影响 目前东和湾煤矿已采取的多项降噪、隔声措施,并起到了较好的降噪效果,对附近声环境没有造成噪声影响污染。东和湾煤矿扩建后并无新的噪声源增加。 (6)固体废物影响 矿井矸石主要用于井下回填,其余堆放于排矸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送到两坪乡,由两坪乡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矿井水污泥自然干化浓缩后可和掺入原煤外卖。矿井营运期间固体废物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 6、生态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水土保持措施 在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周围设置排水沟,在井田范围采取植树等绿化方式,以提高井田范围土壤抗侵蚀能力,坑木从有合法采伐证的林站购买,禁止盗伐当地木材以及从附近居民中购买滥砍滥伐的木材,并尽量使用角钢代替坑木,减少坑木的使用量。工业场地周围也应种植乔、灌木,当矿井闭矿后,立即对矸石山进行覆土绿化。 ②地表沉陷防治措施 A区设置为禁采区严禁继续开采;加强对采空区内居民建筑的监测,对出现裂缝的房屋进行维修或加固,对破坏严重的采取搬迁措施。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安全,在采煤期间,严格控制放炮炸药用量,采用毫秒爆破技术,减少爆破震动带来的影响和破坏。并对地表变形进行观测,发现裂缝或裂隙及时封堵,对受损的土地及时进行修复。 ③矿井闭矿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矿井工业场地永久建筑物应进行拆除,封闭井筒口,对工业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及时复垦或复耕,矸石堆场采区覆盖压实和植树造林的方式,并对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并对荒山进行植树种草。 (2)水污染防治措施 东和湾煤矿井下水采用沉淀工艺,处理后的井下水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新改扩标准,农灌季节农灌,非农灌季节排入横石溪。 工业场生活污废水进行生化处理(食堂废水先进行隔油),污水经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农灌季节农灌,非农灌季节排入纸厂沟后进入横石溪。 (3)声环境保护措施 目前东和湾煤矿已采取的多项降噪、隔声措施,并起到了较好的降噪效果,对附近声环境没有影响。且东和湾煤矿扩建后并无新的噪声源增加。因此对于扩建工程无需的新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仅要求在运输道路两旁主要居民点增加限速、禁鸣标志牌。 (4)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东和湾煤矿堆煤场经常洒水,减少粉尘产生量。定期对工业场地内的道路清扫、洒水。掘进井巷时推荐采用湿式钻孔方式,采煤工作面采取湿式作业。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东和湾煤矿矸石主要用于井下回填,其余全部堆放在排矸场临时堆放外销转运地方煤砖厂作原材料,排矸场利用扩建前主、副平硐排矸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Ⅰ类场设置,增加修建挡矸墙和在四周修排水沟,减少矸石淋溶液对矸石的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送到两坪乡,由两坪乡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井下水煤泥掺入原煤外卖。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能,可是因本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当地环境所能接受的范围内。 7、风险分析结论 矿井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矸石场溃坝和污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等。矸石场采取修建矸石场挡矸墙、截洪沟、泄洪沟等措施后,矸石场产生溃坝的可能性较小,使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8、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 (1)总量控制 东和湾煤矿扩建后本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COD:0.71t/a;项目正式投产前,业主应获得巫山县环保局总量控制指标。 (2)清洁生产 从东和湾煤矿清洁生产指标可以看出,改扩建完成后基本满足清洁生产标准的最低要求,有些指标(如综合机械化采煤程度、综合机械化掘进程度、土地资源占用、原煤入选率)受煤层极薄、开采规模小的限制,满足清洁生产三级标准难度极大。 环评建议从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和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等方面着手,提高煤矿清洁生产水平,使拟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基本符合三级标准要求。。 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项目总投资为1169.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3.3万元,占总投资的3.7%。经分析,年环保收益较好,环保措施方案经济上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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