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050231204 于 2010-8-20 16:17 编辑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苏州赫瑞特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搬迁扩建;
建设地址: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山路68号;
建设规模:生产多线切割机5000台、研磨机1000台、抛光机2000台;
投资总额:5亿人民币,环保投资100万元;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二班制,每天8小时,年工作4800小时;
项目人员编制:搬迁扩建后,全厂共计700人;
占地面积:约105228平方米;
拟定投产日期:2011年5月;
(2)生产工艺
铸造件等原料—>机加工—>清洗—>防锈—>入库待用
外部委托部件—>手工加工—>洗涤—>组装—>试验调试—>洗涤—>喷涂—>出货
(3)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情况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排放处理情况见下表
①废气:
主要为甲苯、二甲苯、TVOC、粉尘。
拟定采用水淋净化装置和活性炭吸附。
②废水
工业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镇湖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固废
生产固废、废渣、废液等委外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赫瑞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93254309
(5)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151401977
(6)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拟建项目投资兴建的可行性;通过项目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分析项目采用工艺的清洁生产水平;从技术经济角度论证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通过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预测结果评价项目的影响程度,核实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析其取得排污指标途径,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根据环境保护的“六+二项审批原则”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