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城东港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为了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使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环境保护相协调并形成区域环境管理体系,2009年9月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上海市宝山区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九江城东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2]174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开发区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了解公众对园区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经开发区管委会授权现将工程有关环境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九江城东港区位于九江市东北部的新港镇,东临鄱阳湖,西接金安组团,南抵九景高速公路,北依长江南岸,规划用地面积20.73km2,其中新港集镇建设用地为3.14km2。 九江城东港区规划目标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与周边园区协调发展,以轻工机械、港口码头为主导产业的九江沿江开发的重要工业基地。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九江市庐山区沿江工业基地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云峰
0792-8616718 地址:九江市庐山区芳兰大道198号 邮编:33001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室) 联系人:王石忆 电话
15270268867 地址: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邮编:332000
传真:0792-21826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污染源调查,筛选重点入区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区域环境影响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 (3)各影响因子分析:包括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等。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环境监测和管理: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五、开发区主要污染污染源 (1)废水:九江城东港区内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废气主要来自供热系统产生的气态污染物SO2、NO2、烟尘和工艺废气等。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开发区各企业产生的生产设备噪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噪声及开发区内、外的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 (5)拆迁安置:开发区的建设使在规划范围内的居民需拆迁,拆迁户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得到补偿和安置。 (6)绿化景观规划:作为生态型的开发区,规划围绕生态绿地来组织各类用地的布局,保护现有山体、水库和植被,并根据规划梳理排水体系,保证原有生态系统的完整。 (7)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污染、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和水土流失。
六、工程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2)水环境:做到清污分流,污水进新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3)声环境:绿化及减振降噪隔声等。 (4)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提出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 (5)社会环境:根据社会环境影响分析,就沿线生产、生活、劳动就业、拆迁安置等方面提出措施或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区域开发经过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项目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