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新能源(长春)有限公司兆瓦级以上风力发电机叶片项目 环评简本公示(第二次公示) 《长春富维丰田纺织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已经由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编制完成,现将报告书主要评价结论及简本获取方式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天威新能源(长春)有限公司是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春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长春高新开发区北区内征地53hm2,建设天威新能源(长春)长春产业园,拟进行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后续建设建设风电整机机舱罩、塔筒等,形成天威集团东北地区的“风电产业群”。本项目“瓦级以上风力发电机叶片项目”是产业园内规划的建设项目之一,拟投资46716万元。占地16.1hm2,建设叶片生产厂房两座,总建筑面积49301m2。年产240套2.5MW叶片、100套3.0MW叶片。 产业园区东临乙五街,南侧为丙三十二路,西侧为远达大街,北侧为乙三路。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的高新北区原有村屯基本搬迁完毕,厂区四周2k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区域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采暖期SO2、NO2日均浓度满足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且具有较大环境容量,PM10在个别点位有不同程度超标,但超标率较小,总体来说,环境空气质量尚好;伊通河难以满足相应的Ⅲ、Ⅴ类水体功能要求,已无环境容量可言,主要超标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有机污染为主;产业园区周围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4个监测点位昼间与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无超标现象出现,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通过对项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主要生产工序有灌注、固化、打磨、喷漆、总装等。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仅有少量职工生活污水产生,产生量为21.2m3/d,年排放总量为5321.2m3/a,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拟建的高新北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伊通河。项目冬季采暖由高新北区自建的锅炉房集中供热,因此无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叶片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局部收尘与车间通风外排相结合的方式,将打磨粉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和二甲苯等有机废气通过过滤棉及活性炭毡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计算,废气、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打磨机、空压机、水泵等,上述噪声源总体声级范围为75~95dB(A),对于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防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少量的废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采取回收利用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措施,对于产生的废过滤棉及漆渣等委托专业有自治的单位进行处理。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表明:少量的生活污水经规划建设的高新开发区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还是过渡期内产业园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从污染物浓度来看,对受纳水体伊通河的影响和污染贡献较小。排放的漆雾及二甲苯等工艺废气及打磨粉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后,其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较低,占相应环境标准值的比例较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较近,说明本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范围也较小。对于高噪声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采取了吸声减振等措施,经预测扩建后厂界噪声远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且厂区外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因此也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无论是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废物,在得到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及减量化处置后,不会带来二次污染。 清洁生产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原材料选用合理,生产工艺较先进,节能降耗及排污指标较低,产品性能优良,符合我国政府提倡的清洁生产要求。 本项目无燃煤烟气污染问题。所排放工艺废气中也无SO2。因此,本项目不需申请SO2总量控制指标。本评价建议以排入拟建高新北区污水处理厂的本项目预测的废水及其COD产生量作为申请目标,即COD总量申请指标为1.6t/a。 本项目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对本项目选址及建设均无反对意见,公众参与认同性较好。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符合《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发展规划》和《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认真落实项目可研及本评价所提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项目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均在国家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 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可行,选址合理。 二、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 如您需阅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稿,则可通过发送邮件方式获取。具体邮箱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田卫 联系方式:tw554226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