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全域旅游战略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七星关区全域旅游战略发展规划”区域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七星关区全域旅游战略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的意见。
一、规划简介
项目名称:七星关区全域旅游战略发展规划;
项目范围: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所辖行政区域,辖10个街道、24个镇、8个乡。
规划建设总体目标如下:
近期(2018~2020年):到规划期末2020年,年游客接待量达到1512.0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00亿元。中期(2021~2025年):到规划期末2025年,年游客接待量达到2639.4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60亿元。远期(2026~2030年):到规划期末2030年,年游客接待量达到3562.6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50亿元。。通过旅游业发展,将旅游业打造成七星关区战略性支柱产业、服务业龙头行业,进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激活相关要素,强化城市品牌形象,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当地居民致富。
二、建设单位:毕节市七星关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金股长 联系电话:182 1279 9663
地址:七星关区松山路
邮箱:371943116@qq.com
三、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10号国际贸易中心办公楼13楼
联系人:张元军
联系方式:18785005858
邮箱:1317996266@qq.com
四、旅游规划可能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减缓措施:
1、环境影响
(1)正面影响
①根据遵照主体功能定位,全面保护七星关区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对适宜开发的旅游资源进行精心规划、重点开发,推动旅游开发向节约集约型转变,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②坚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融合力、催化力的作用,推动与其他产业和行业之间,以及旅游业内部的相互渗透、共生共荣,实现县域产业提档升级。
③坚持核心景区带动。统筹资源,整合力量,聚焦核心景区,高质量打造品牌产品,带动全县旅游发展。
④坚持全民兴旅。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大力提升游客满意度,充分发挥旅游业综合效益。全面提高旅游增加值,提高全县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让全县人民共享旅游业发展红利。
(2)负面影响
①旅游业的规划发展必然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景区建设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地形地貌,土石方挖填造成水土流失。
②规划涉及生态敏感保护区,规划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期间均可能产生一些不利的环境影响。因此需要合理布局,严格执行《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
③规划建设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处置不当或未处理达标就直接排放,进入环境后势必会给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④游客数量增加将带来一系列相应的环境问题,如果游客数量超过旅游环境承载力,其不利影响更为显著。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固体废物、生活污水等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植被破坏以及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干扰、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等。
⑤旅游车辆的运行,游客的野营野炊、相关餐饮和娱乐业的发展等各项旅游活动的强度增强和范围扩大,可能导致水环境、空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的下降,也容易造成固体废物的污染。
2、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
(1)预防对策和措施
严格控制旅游规划景区(景点)建设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依法执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管理办法和要求,加强人员培训,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在法律法规明确的禁止开发区内从事旅游业开发活动。
(2)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措施
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根据动植物的特性及受影响程度不同而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目的的保护国家珍稀保护动植物及区域特有动植物。项目建设时应计划出专门的资金,用于珍稀保护动植物及评价区域特有动植物的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合理规划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材料运输路线,避开有珍稀保护植物生长的区域,严禁超计划占地和不按规划线路运输材料。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规范旅游管理,强化宣传,文明旅游,禁止游客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核心区等保护区。
(3)文物资源的保护对策措施
①加大文物申报力度,对七星关区境内的文物进行普查,有价值的文物要及时报批,加快申遗工作。
②建设文物保护场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行文物分级制度,建设文物博物馆,可移动文物要按照规定建立文物藏品档案。
(4)景区环境污染减缓措施
建设期,选择先进施工工艺,合理布局施工营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实行科学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管理,按照环保要求采取相应废气(扬尘、粉尘、油烟等)、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预防和治理措施,合理设置排污口和排污方式;规范表土剥离和堆存,及时用于景区绿化覆土;开挖土石方尽量就地回填利用,严禁私自乱排;做好水土保持,加快景区绿化建设,避免雨季节造成大量水土流失;严禁在规划景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从事旅游相关的活动。运营期,加强景区污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污染治理,各类污染物分类收集、处理处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限值和环境管理要求,严禁私排乱排污染物;严格控制游客数量,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和教育,有效规范游客活动。
(5)对规划涉及的主要景区及重要建设项目的建议
对《规划》中子规划和具体项目应依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加强旅游区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和治理旅游区环境污染。
五、公示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间(2019.3.25~2019.4.5),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规划环评机构查阅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和反映个人、团体意见。
毕节市七星关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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