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 1、建设单位名称——四川光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 3、地理位置:巴中市恩阳区伍家垭豁 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59556.66m2,总建筑面积为264702.11m2,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用地面积27617.1 m2,绿化面积9754.36m2,由1-8号楼及2层地下室组成,二期建设用地面积31939.56m2,,由9-15号楼及2层地下室组成。本次仅对一期项目进行验收。 5、项目竣工日期 项目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 6、项目外环境关系:巴中市恩阳区海德壹号建设项目(一期)选址于巴中市恩阳区伍家垭豁。本项目北侧紧邻项目二期待建空地,距离本项目北侧12m为2户待拆迁居民;项目东侧紧邻山体;项目南侧紧邻玉恒豪庭小区(在建);西南侧距离100m处有一汽车修理厂;西侧紧邻S101国道,往西距离25m处为2户待拆迁居民;其余为耕地。 由外环境关系可知,项目西侧临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水、电、气管网配套完善。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其功能定位为住宅及商业,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项目不属于污染型项目,项目建成后通过对各项污染物采取防治措施,不会对区域内外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选址与周围环境是相容的。 经现场调查,评价范围内无需特殊保护的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未发现文物古迹等敏感区域和目标。 验收结论: 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本项目主要环保设施包括污水预处理池、油烟通道、和垃圾房,现都已建成并且运行正常,未发生泄漏、破裂等事故。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为39-44mg/m3,排放速率为0.10-0.11kg/h;氮氧化物的浓度为76-80mg/m3,排放速率为0.20-0.21kg/h;颗粒物的浓度为3.34-4.54mg/m3,排放速率为0.009-0.012kg/h;铅及其化合物的浓度为5.77×10-3-8.93×10-3mg/m3,排放速率为0.015-0.024kg/h。监测数据均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噪声 监测期间项目四周昼间噪声值在53-58dB(A),夜间噪声值在44-48 dB(A),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3)废水(加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包括基坑水、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水等经过沉淀后可用于机械冲洗水和运输车辆冲洗水,多余部分洒入场地降尘等;项目内其他施工废水经过相应的隔油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施工场地修建的污水预处理池预处理后用吸粪车运至巴中市恩阳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所以未对当地水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使用空调会产生一定量的空调冷凝水,空调室外机组排放的冷凝水经各建筑物专门敷设的符合规范的冷凝水管道收集后,直接排入本项目附近规划的市政雨水管网,最终由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恩阳河,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生活污水:项目最大生活污水排放量以住宅、商业用房、物管用房废水和垃圾房冲洗废水等(共560.95m3/d )的85%计,最高每日污水排放量约476.81m3/d(不含绿化用水、未预见水和漏失水),全年约14.29万m3/a。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餐饮企业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巴中市恩阳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并最终进入恩阳河。 (4)固废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主体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等都已按相关要求处置妥当,无环境遗留问题。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交由四川震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至何家坝职业技术学院内,弃土的运输和弃土场内的环境保护问题均由四川震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清洁工人清扫收集至垃圾收集房,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房地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很小,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生扰民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