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中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8月14日,公主岭市中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公主岭市中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公主岭市中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原环评投资207.1万元,在公主岭市岭东工业园区东二路以东建设本项目,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00吨塑料包装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2018年12月由内蒙古中环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12月27日,公主岭市环境保护局以公环行审(表)字[2018]98号对该项目予以环评批复。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且各项环保设施安装到位,各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均能正常稳定运行,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2019年6月6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20381-2019-062-L。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7.7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公主岭市中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包装袋生产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与环评阶段批复的文件基本相同,本项目建设与环评阶段批复的文件有5点发生变化,具体变化见下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本项目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更。 表 实际建设与环评报告变更情况一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印刷、复合、制袋过程以及对油墨棒及印刷版清洗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气体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 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复合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 根据车间布置,在印刷废气和复合机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过一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待岭东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运营后取缔食堂,工人均自带食物或就近回家吃饭;企业在印刷机上设置集气罩,将印刷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在复合机上设置集气罩,将复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数据可知,2根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标准要,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为印刷机、制袋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根据类比调查可知,本项目生产设备的噪声值一般为75-90dB(A),对高噪音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并增设隔音罩,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验收期间对厂界四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分切加工过程产生塑料膜边角料和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废油墨包装桶、废稀释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油墨抹布集中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经此处理后,固体废物不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吉林省朗盛安全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31日-06月01日对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车间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55dB(A),厂界夜间监测结果最大值46dB(A),厂界外昼夜监测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监测及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运营期废气、噪声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保设施,且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无违反其他环保法律、法规等;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可靠,验收结论可信。 综上,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19年8月18日-2019年9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谢经理 电 话:151444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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