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的富源县舍乌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内容和主要结论向公众公开。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富源县舍乌煤矿位于富源县老厂镇大格村民委员会,始建于1996年,2004年9月开始改扩建为21万t/a,2012年12月,21万t/a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建成生产井筒6个,分别为主斜井、副斜井、行人斜井、排水平硐、一号回风斜井、二号回风斜井。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300002011011140111958,矿区由15个拐点圈定,面积为1.9929km2,开采标高范围为+1815~+1460m。布置有3块场地:主工业场地、二号回风斜井场地和排水平硐场地。主工业场地位于井田范围内北部,已形成主斜井和副斜井两个井筒,位于主、副斜井以南约200m左右有一号回风斜井和行人斜井。场地内建有办公楼、食堂、宿舍、综合楼及灯房、浴室等行政福利设施,还有转载站、带式输送机、储煤场、变电所、材料库、空压机房等生产、辅助生产设施。矿区范围西北部矿2附近为二号回风斜井场地,布置有引风道及安全出口、风机及风机扩散塔、配电值班室等。排水平硐场地位于矿区南部矿9、10号拐点东侧,主要有井口值班室、矿井水处理站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月,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委托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富源县舍乌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12月24日,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取得《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富源县舍乌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环审【2018】7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20年9月建设完成投入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建设单位按照《富源县舍乌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富源县舍乌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曲环审【2018】74号”等要求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项目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主要利用21万吨/年已建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等与环评一致;环保工程利用21万吨已建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完成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矿井水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现已通过验收并与曲靖市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至今无环境投诉等记录。 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6日,富源县舍乌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健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污染源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煤矿日均出煤825.71吨/天;监测结果为: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能达标排放;环境质量现状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监测及调查结果,我单位编制完成《富源县舍乌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二、项目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浩 电话:13887431556 住址(地址):富源县老厂镇大格村委会舍乌村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以上联系方式以信函、电话的方式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附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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