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鸭子河南侧、泽兰路北侧,总用地面积28724平方米(43亩)。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的试剂生产车间、器械生产车间、原料酶生产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研发、质检、仓储、动力、环保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约559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原料酶65亿单位、样本采集保存管 3000万人份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2000万人份、核酸检测试剂1000万份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卫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该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纸质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05238620135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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