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武汉市豫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原泥矶船厂)豫新船舶公司(原泥矶船厂)技术改造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豫新船舶公司(原泥矶船厂)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泥矶村原泥矶船舶修造厂
项目性质:技改及其他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新征土地,主要在原泥矶船厂新建厂房,包括机加工生产车间及封闭式喷漆房等,对原有造船台进行维修改造,对原有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升级。技改完成后,项目可达到建造钢制船舶20000吨/年、维修船舶10艘/年、拆卸船舶10艘/年的生产能力,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产能,技改完成后生产规模和现有项目一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市豫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原泥矶船厂)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泥矶村原泥矶船舶修造厂
联系人: 程余飞
联系电话:18062562893
邮 箱:106531886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武汉辰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口城市广场5号办公楼1617室
联系人:王联
联系电话:13952526856
邮 箱:4356690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B9C60hPqC6G_RgUDEhXPA 提取码:yvv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张贴公告的形式,通过当地环保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向公众发布公告,本次网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武汉市豫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原泥矶船厂)
2021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