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我公司委托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查阅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见本公示下载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3.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衔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环保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3679955074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晶晶 联系电话:13109068285 邮箱:454435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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