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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环路以南生态绿化走廊(大港湿地公园)工程(一、二、三期)环评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大港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绿化科选址于天津市大港南环路南侧,建设南环路以南生态绿化走廊(大港湿地公园)工程。总占地面积3100000 m2。项目共分五期建设,项目于2007年4月开始建设,其中一至三期已经建设完成,本次评价仅针对一至三期进行评价,一至三期工程总投资91377155.12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1240000m2。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本项目属于补做环评性质,施工期已经结束,本次评价仅对使用期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2.2.1大气污染
① 汽车尾气
本项目停车方式均为地上停车场形式,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垃圾桶和公厕异味
对于垃圾桶及园内公厕产生的异味污染,管理单位应加强管理,垃圾桶垃圾分类收集,有效资源回收利用,并做到当天清理;公厕应做好定期的清理工作并适当的采取除味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垃圾桶及公厕产生的异味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2.2.2水污染
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园区工作人员及游人生活污水。污水产生总量为3.2m3/d,污水水质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大港污水处理厂。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方式,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园区水体,以维持景观水体水量。
2.2.3噪声
本项目建设区域内设有一处泵房,建于园区管理用房内,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后,传至设备间场界外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本项目建设区域内设有地上停车场,机动车进出时产生一定的噪声。项目内车流量均为园区内游人驾驶产生的,且车速较低,故车辆行驶时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2.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园区管理人员、游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园区定期绿化修剪产生的枯枝落叶等绿化垃圾,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均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2.2.5生态影响
项目的建设会改变区域原有的动植物组成及区域生态结构;项目建设完成后,随着大量植物物种的种植,使区域生态结构重新平衡,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养护阶段农药、化肥的使用,可能对园区地表水及土壤产生一定影响,加强管理,选用安全低污染的试剂,研究更加环保的方法,可减少对园区水体及土壤的影响。
4、需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停车场周边设置绿化带,与活动场所隔离。
②雨污水分流,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雨水经雨水口收集,用于园区景观用水。
③控制汽车噪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本区域,在园区内划定禁行区域,敏感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④减少公共设施噪声影响。水泵等布置在设备间内,设备间使用隔声门,水泵进行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源强。
⑤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全部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⑥选取环保的杀虫剂、肥料,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工程的建设对景区环境的影响有显著有利的促进作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用适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以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工程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6、其它说明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南环路以南生态绿化走廊(大港湿地公园)工程(一、二、三期)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23日,共10天。
a、 传真:(022)65358123
b、 网络:tjqc818@163.com
7、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南环路以南生态绿化走廊(大港湿地公园)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 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 电话反馈;③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23日,共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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