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赫满族镇新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叶赫满族镇新城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特此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叶赫满族镇新城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叶赫满族镇内;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个子项目,具体为:1叶赫满族镇滨河路新建项目、2叶赫满族镇环湖路改造工程项目、3叶赫满族镇叶赫大街(头道沟-西桥)建设项目、4叶赫满族镇东甸路建设项目、5叶赫满族镇自行车驿站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建设期2016年11月至2019年10月,项目建设期为3年。 2、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施工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居民区附近设置隔声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同时注意物料洒水和覆盖,降低扬尘影响;施工废水可经沉淀后回用,弃土及时清运。由于施工期影响属于短期可逆影响,因此,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影响也随之消失。 (2)营运期:营运期污染物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以及监控中心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道路交通噪声采取限速、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废气主要通过种植乔、灌木,净化车辆尾气中污染物。生活垃圾可采用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设项目可行。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内容。 5、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对本项目了解程度;项目所在地现有环境问题有哪些;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保问题;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适 电话:0434-3620655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