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白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稿)现已由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新化县白溪镇人民政府投资3517.50万元在新化县白溪镇石子湾村新建白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9843m2(14.8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人工快渗+UV消毒为主的污水处理工艺单元(包括括粗格栅井、提升泵房、细格栅、平流沉砂池、絮凝沉淀池、人工快渗池、紫外消毒渠、污泥处理间、污泥池等),以及配套的综合楼,内设中控室、化验室、管理人员办公室等;厂外城市截污主干管道工程(DN300~DN600)共计2788km。项目按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白溪镇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6000m3/d,一期处理规模为3000m3/d,厂内预处理、厂外截污主干管(县道X050)、污泥处理部分的构筑物及公用设施部分按远期6000m3/d规模建设。本项目将于2018年3月开建,建设工期为2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内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恶臭、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环境问题。其中恶臭主要为脱水污泥间恶臭、中间提升泵站恶臭;噪声主要为污水泵、污泥泵、提升泵、污泥脱水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污泥压滤液水、化验室污水;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从粗、细格栅拦截的栅渣,主要成份为塑料类、废纸团块、布料等;第二类是沉淀池分离出的砂粒;第三类是污水厂主要的固废,产自二级生化处理后从污泥浓缩工段排出的剩余污泥;第四类是厂区内少量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保措施 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相应措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到有效处置或者达标排放,且施工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亦随着消失。 (2)营运期环保措施 ① 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噪声主要有污水泵、污泥泵、提升泵、污泥脱水机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90dB(A)。本项目噪声经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绿化等降噪综合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② 大气(恶臭)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恶臭排放源主要为污水厂污泥处理间以及提升泵站等。取加强通风措施,缩短脱水污泥的暂存时间,确保污泥能每天及时清运至新化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厂区及提升泵站周围种植高大乔木,对臭气具有吸收削减作用。 ③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污泥压滤液水、化验室污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化验室污水经预处理后与清洁废水均进入厂区内污水泵房,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④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形成泥饼与栅渣、沉砂、生活垃圾一起送新化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周边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均持支持态度;在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本项目用地区域附近的单位和居民。 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该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或者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化县白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新化县白溪镇 电话:15973888585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跃进路135号 电话:0731-82250616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7年3月8日至3月21日。 新化县白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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