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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惟益肥业有限公司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农用、园林专用基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保护部令[2015]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新乡市惟益肥业有限公司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农用、园林专用基质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乡市惟益肥业有限公司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生产农用、园林专用基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村西600m处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0亩。本项目日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150 t/d,工程主要包括堆肥车间、粉碎工段车间两部分,建设发酵池10条,配套生物除臭、除尘设施等。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用以生产园林绿化专用基质等材料。项目完成后将提供一整套设施完善齐全,运行费用低,管理方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好的示范工程。 项目总投资:1285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1. 废气处理:粉尘收集后通过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硫化氢和氨等恶臭气体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净化,经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 废水处理:废水排入污水收集池,用于农田灌溉施肥,不外排; 3. 固废处理: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处置; 4. 噪声处理:采取基础减震和建筑隔声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属“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可以解决华星制药厂污水处理厂污泥出路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国家标准、规范等要求,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具体包括:建设厂址选址的合理性;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您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废气等);环保措施可行性意见及建议;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新乡市惟益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69898432 (2)环评单位:河南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538078651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天宏大厦61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乡市惟益肥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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