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angfang8899 于 2017-3-20 19:26 编辑
湖南佛尔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压风机江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公示(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佛尔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压风机江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湖南佛尔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压风机江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永州市江华县沱江镇经济开发区北环路与火炬路交汇处(海螺塑编旁) 建设单位:湖南佛尔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64115.2m2,新建6栋厂房、3栋宿舍楼及1栋办公楼,建筑面积为74754.8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57662.8m2,宿舍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7092m2。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高压风机,全部建成达产后年加工生产高压风机19.6万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会产生机械设备噪声、扬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少量生活污水等。营运期对环境的污染包括水污染、固废、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水污染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金属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漆渣。大气污染主要为喷漆废气。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施工扬尘采用作业场地设置围挡,临时道路进行洒水处理,建筑垃圾应用专用车辆,加盖蓬布减少洒落;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车辆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营运期水帘喷漆房喷漆废气通过“漆雾水帘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净化废水经采取“沉淀池+过滤网”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于水帘环节;项目对噪声源均采取了相关的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单独存放,同时采取防雨防渗等措施,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和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影响不会超出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建设无明显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审议,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清楚本项目的建设;您对当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您认为当地最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本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带来何种影响;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居民及单位的影响是什么;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是什么;您是否赞成本项目建设;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期限内,公众可前往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阅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湖南佛尔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志辉 联系电话:18998725861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31-22323295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所在地,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的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以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发送至: hunanjhb@163.com;或来电至:0731-22323295;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的进展情况。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湖南佛尔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