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轮渡公司有恒码头和红卫码头消险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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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有恒码头和红卫码头消险改造工程
项目概要:南京市轮渡公司有恒渡口航线位于扬子江大道有恒渡口和江心洲红卫渡口之间,主要承担江心洲和市区居民往返江心洲与主城之间的客运服务,本次改造工程属于惠民工程。
目前,在该航线中担任渡运任务的宁渡客2、宁渡客3两艘船均是1988年在乡镇船厂建造的老龄船,不能通过船舶检验,且由于有恒渡口现有的渡船属于顶滩靠泊式,船型特殊,与现行其他客渡船不能通用,届时恒渡口将面临停渡的危险。此外,有恒渡口及红卫渡口现有上下客平台为坡道式,落差较大,对乘船人员尤其带登船人员乘船有很大安全隐患。
为此,南京市轮渡公司新购2艘300客位渡船,替换现有的2艘老旧渡船。同时,拟对原两个渡口进行改造,在原渡口位置新建两个趸船浮码头,每个码头由趸船、两座钢引桥、浮趸、浮趸承台、接岸桥台、旅客待渡区、旅客上下通道组成。拟通过安全改造彻底消除有恒渡口坡道式靠泊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改变渡运设施陈旧的面貌,进一步提升水上客运的服务水平。
通过工程分析,施工期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项目运营期不排放染物。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船舶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底舱油污水、施工废水等。其中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均由船舶自行带走处理;施工人员租用施工场地较近的小区,生活污水依托小区现有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排放。
施工期废气来源主要为施工船舶尾气、材料运输扬尘等。其中到港船舶通过选用功率大、转速快的发动机,选用优质柴油作为燃料,降低辅机运转负荷,减少船舶尾气的排放;严格运输车辆管理,通过洒水、覆盖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扬尘。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经采取选用先进设备设施、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监督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施工固废主要为原码头拆除产能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利用滨江风光带现有垃圾收集设施后由换部门处理;建筑垃圾不在施工场地对堆放,及时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范围内不设置生产生活设施,营运期间码头范围内不产生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严格环境管理,在码头张贴告示并向乘客宣传,禁止在乘船过程中向水域抛洒垃圾,不向长江排放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采用电动客船,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本项目所在地为非主江通航航道,除了执法船巡航外水域基本无船舶航行,运营期间不会鸣笛;采用电动船舶,船舶运行时无明显噪声源;乘客乘船时亦禁止大声喧哗。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较小。
本工程范围不设置垃圾收集、船舶维修等设施,运营期生活垃圾依托滨江风光带已建垃圾桶和环卫清运。本项目不产生固体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范围内不设置生产生活设施,不产生废水。
废气:本项目采用电动客船,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噪声:本项目所在地为非通港航道,运营期间不会鸣笛;采用电动船舶,船舶运行时无明显噪声源;乘客乘船时禁止大声喧哗。
本工程范围不设置垃圾收集、船舶维修等设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利用滨江风光带已建的垃圾收集点。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有恒码头和红卫码头消险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生态规划和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的下,项目运营期不排放污染物,不会改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有恒码头和红卫码头消险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环评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特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召开公众座谈会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南京市轮渡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643号
联系人:周工 邮编:210000
联系电话:025-58820067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邮编:210042
联系人:陆工 Email:120894240@qq.com
联系电话:025-86773190 传真:02586773108
环境影响报告书见简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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