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沐禾兴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聚乙烯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现将德州沐禾兴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聚乙烯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加工3万吨聚乙烯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乐普大道工业园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乐普大道工业园内,占地面积8500m2,总投资700万元,项目租赁生产车间及仓库,建成后可年加工聚乙烯颗粒3万吨。车间内设7条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等治理设施。项目劳动定员为50人,年生产7200h。工作制度实行三班运转。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和第28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依据《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本项目符合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乐普大道工业园,符合德州总体规划用地的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内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该项目周围村庄居民、周围企业单位职工等。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当前本地经济发展状况; 2、当前本地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3、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4、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5、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对该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德州沐禾兴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聚乙烯颗粒项目”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州沐禾兴工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兴鹏 联系电话:13806459256 地 址:德州经济开发区乐普大道工业园 邮 编:253000 六、公告说明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示发布单位:德州沐禾兴工贸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7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