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铭远家具厂年产3000套酒店家具项目 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芦淞区铭远家具厂拟投资200万元租用位于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乡罗塘村(原知青点)原空置厂房及附属用房用于生产酒店木制成套家具3000套项目建设。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之规定现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芦淞区铭远家具厂年产3000套酒店家具项目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乡罗塘村,租用原知青点空置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43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楼、职工宿舍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总投资约200万元,主要生产酒店成套家具,年产3000套规模。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公司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芦淞区铭远家具厂 联系人:龙总 联系方式:13973308965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0731-85535979 传真:0731-85535979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为租赁原有空置厂房,设备均已进场,无施工期影响,但项目在运营时期有废水、粉尘,废气,固废等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将对项目区域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于“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 项目运营期会产生粉尘、噪声、废气、固废等环境污染物。项目粉尘、废气采取有效的治理设施减小排放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产生的固废、危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噪声采取合理安排布局,生产设备降噪、减震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株洲市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雨污分流,生产废水重复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本项目宿舍租用厂区周边居住用房,生活用水均为依托原污水处理方式外排,木工粉尘经收尘处理后达标排放,油漆喷涂、涂胶工段产生的工艺废气在密闭环境中进行,采用水帘+漆雾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安全处理处置。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或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根据情况提供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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