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eqiao1323 于 2017-3-29 14:31 编辑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裕兴实业有限公司 石柱县帽顶山郊野公园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信息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石柱县帽顶山郊野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石柱县帽顶山郊野公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县 概要: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8万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及服务用房、硬质铺装(含广场、木质铺装)、园林绿化、慢跑骑行道、登山步道、车行道、文化景观,配套完善水电、照明、停车场、垃圾收集、标识标牌、综合管网等配套设施工程。整个项目依托帽顶山建设而成,尽可能利用现有的桥、路,对其进行改造,但对景观进行重新整体规划设计。 本项目计划于2017年开始建设,并于2018年投入运行。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相对较好,SO2、NO2、PM10等均能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地龙河监测断面各评价因子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标准。 (3)噪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石柱县帽顶山,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能够满足2类标准要求。 三、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公园内道路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和路面清扫。注重臭气的治理,合理选址,设置绿化、加强通风带、生化池的臭气引至公厕屋顶排放,减少臭气的影响。 (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龙河。 (3)噪声:公园内栽植树木,可吸声降噪;在区域内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饲养动物等活动,不得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采取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修剪园林植物产生的废弃枝叶由环卫人员清扫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化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用吸泥车清掏后回用,作为公园内园林绿化肥料。 (5)生态环境:工程运行期间无生态影响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周边景观生态环境。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重庆市石柱县城市总体规划等。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设为周边居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的休闲娱乐场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的建设得到广大公众的支持。环评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工程建设可行。 五、公众意见反馈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本项目报告或其它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1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裕兴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1871634171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号:国环评乙字第3118号 联系人:何工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裕兴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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