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小石山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公示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环保部门审批前需主动进行全本公开,并就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主要的环境问题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让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保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报告书查阅地质
1)纸质文本查阅地点
环评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2)电子文本网站地址
《弥勒市小石山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链接)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根据《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的统一规划,弥勒云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5758.34万元,在弥勒工业园区的规划区域建设一座近期处理规模为0.5万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万m3/d的小石山片区污水处理厂。弥勒市小石山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占地64.16亩,拟采用“MBR工艺”对弥勒工业园区的弥阳工业区和星田工业区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使出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以完善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园区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工业园区可持续发展。
项目运行对空气、地表水、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各工序的机械噪声。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是处理后的尾水及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栅渣、沉砂、污泥。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土地的占用和地表植被的破坏。
四、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项目在运行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处理后的尾水、栅渣、沉砂、污泥、恶臭以及机械噪声等,针对这些污染物项目拟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防治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废水治理方面,将进水处理达标后排入蚂蟥沟;在废气治理方面,设置废气收集系统、除臭系统及绿化隔离带等;在固体废弃物治理方面,栅渣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砂和污泥经浓缩脱水后运往垃圾填埋厂填埋;在噪声治理方面,将高噪声设备室内布置,配置减震垫、隔声罩等;在环境风险防治方面,设置事故池,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本次评价,将进一步结合项目实际,细化各项环保影响治理、对策措施,实现项目达标排放。
三、征求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信函等方式,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表达意见。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弥勒云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弥勒市弥勒工业园区弥阳工业区
联系人:沈立果 13759597490
环评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联系人:贾万丹
电话:0871-6457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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