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殷珊 于 2017-3-31 11:38 编辑
云南铜业康柏尔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云南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孵化基地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孵化基地 建设单位:云南铜业康柏尔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2-10-7地块 监测(调查)单位: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739.8㎡,净用地面积为10666㎡,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栋建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场地另设道路广场、绿化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9863.13㎡,其中地上建筑主要分为A栋、B栋和C栋,A栋建筑面积26630.56㎡,共23楼,地面标高1893.5m;B栋建筑面积3198.22㎡,共3楼,地面标高1893.5m;C栋建筑面积2140㎡,共3楼,地面标高1893.5m;地下建筑面积为7894.35㎡,主要为地下车库和人防工程,包括地下停车位206个,人防工程面积为3030㎡,项目绿化面积3826㎡,建筑基地面积为2770.29㎡,建筑密度25.97%,容积率2.99,绿地率35.8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不在厂区内设置实验室和生产线,项目区内无试验废水及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入驻企业工作人员办公污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由项目雨水沟渠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科高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汇入昆明市第九污水处理厂。 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2016.08.至2016.10的水费eiafans可知,项目近三个月内用水量(90天)为2026m3,约合22.5m3/d,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8m3/d。 项目共设有2个化粪池,容积为138m3,能够容纳项目废水产生量。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主要建设服务于基地所有企业的共享资源网络平台、办公场地、培训教室及其它配套设施等,以及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不建设生产线及产生三废的实验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地下停车场汽车进出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及备用发电机废气。 (1)食堂油烟 项目配套建设食堂以提供入驻企业的就餐服务,配套食堂使用电为能源,属于清洁燃料,使用时产生的少量油烟经安装的国家免检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2)汽车尾气 汽车排放的废气主要集中于停车场,在汽车启动和停放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少量污染物。项目共设有206个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集中布置于地下室,产生的废气通过车库进出口自然排风和机械通风系统抽排至绿化带内,经空气自然稀释后扩散。 (3)备用发电机废气 项目区设有2台柴油备用发电机,分别位于项目区地下室的设备房内,备用发电机工作时产生CO、NO2等废气,统一由发电机排气管外接到地面绿化带,由于其仅在停电时使用,使用次数较少,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也较小。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办公、水泵、电梯、发电机配套设备噪声、进出项目区内的车辆噪声及等。 项目运营期办公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基本无噪声影响。 汽车在进出项目区时,会产生交通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通过加强车辆管理,并设置减速带、禁鸣标识等措施可减少汽车产生的噪声。 水泵、备用发电机、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70~95 dB(A),主要措施为选用低噪声的给水水泵,将水泵、备用发电机、风机等产噪设备置于相对独立的设备房内,并采取隔声处理;合理布设泵房、机房,留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通过距离衰减减少噪声影响。 电梯机房均设在楼顶,电梯电机为电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动机,其功率为15~18.5Kw,电梯曳引机额定转速1.75m/s,噪声源强约为70~80 dB(A)。将曳引机用四个减震垫固定安置在工字梁上,工字梁一端埋入墙体,减震效果良好。 固废治理措施:项目不在厂区内设置实验室及生产线,项目区内无试验废物及工业废物产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人员办公垃圾、化粪池污泥等。 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物业管理部门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及处置。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昆明荣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清运,项目内不设置社区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设施,无医疗固废产生。 项目环保投资268.9万元,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口水质能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食堂使用电为能源,属于清洁燃料,使用时产生的少量油烟经安装的国家免检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进出项目区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以及化粪池和垃圾收集设施,在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及异味经空气自然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甚微。汽车排放的废气主要集中于停车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少量污染物。项目共设有206个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集中布置于地下室,产生的废气通过车库进出口自然排风和机械通风系统抽排至绿化带内,经空气自然稀释后扩散。 3、噪声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在项目周界东、南、西、北外1米四个方位设噪声监测点。经现场监测,项目南侧边界噪声监测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区标准,即: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其余边界(东边、西边及北边)噪声监测值均低于2类区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因此,项目边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4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废弃物监测结果 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办公垃圾,化粪池运行中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及处置。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昆明荣发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掏清运,统一处置。 三、公示时间 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6日止(不含节假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铜业康柏尔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附件:《云南省有色金属新材料 产业孵化基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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