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源康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90万头生猪及分割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西平县源康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新建年屠宰90万头生猪及分割深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产业聚集区,占地21359 m2,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项目职工人数约200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年生产300天。 本工程厂址位于西平县产业聚集区,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西平县产业聚集区规划,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可以极大的改善农业产业结构,延长畜禽业的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农民、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小康社会的进程。 二、项目建设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屠宰废水、机械设备噪声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粪便、肠胃内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的大气、水、声和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屠宰废水采用“厌氧+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和西平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要求,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西平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由于项目运行期厂区废水没有直接排入区域地表水体,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为了防止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可能造成恶臭污染影响,该项目拟采取对屠宰车间、污水臭气进行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厂界外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 噪声经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器、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又经过了一定距离的衰减,对厂界四周的影响较小,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猪粪、肠胃内容物及粪便可出售制作有机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病死猪由西平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部门集中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西平县源康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90万头生猪及分割深加工项目符合国家对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与增收支持的“三农”政策,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管理的相关要求。项目厂址可行。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工艺合理,规模适宜。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充分落实评价建议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达标排放。通过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实现节能降耗。项目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示期限、范围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征求范围主要是拟建厂址周围的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等。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和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提出意见建议。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平县源康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总 联系电话:15239096866 评价单位: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 13592403172 E-mail:langfanyun888@163.com 西平县源康食品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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