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冠华家具厂 年产3000件木制家具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年产3000件木制家具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投资总额:67.3万元 (4)建设地点:安丘市石堆镇董家下坡村西260米。 (5)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7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2.57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3263.95平方米,成品库1482平方米,办公室156平方米,宿舍100.62平方米。购置顺锯、单面刨、拼板机、镂铣机等设备共45台(套),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件木制家具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有衣柜、沙发、茶几、电视柜、餐桌、餐椅。 (6)建设单位:安丘市冠华家具厂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措施 (一)废气 1、粉尘产排分析 粉尘主要产生工序为生产车间的下料、木工、打磨等。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2011锯材加工业产排污系数表’,对于锯材(35毫米<厚度≤55毫米)时粉尘产生系数最大,为0.259千克/立方米产品”计算,项目加工木材大约1700m3,粉尘产生量440.3kg/a(主要产生工序为下料、木工、打磨,生产时间为2400h/a);加工车间各产尘设备均配置布袋除尘器,风机风量3000m3/h,除尘效率99%;经处理后的粉尘,排放量4.403kg/a、排放浓度0.61mg/m3,车间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颗粒物(其他):1.0mg/m3)。 2、有机废气产排分析 喷漆房晾干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排气筒外排环境空气。 喷漆房、晾干房为全密闭车间,调漆、喷漆均位于喷漆房内,喷漆房位于晾干房内,长6m、宽3.2m;调漆(生产时间为2400h/a)、喷漆(生产时间为2400h/a)、晾干(生产时间为7200h/a)废气经中央收集系统收集后,进漆雾处理装置集中处置;见厂平面图2-2。 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量为8489.54kg/a,其中二甲苯为1200.32kg/a;漆雾的产生量为484.492kg/a。 喷漆房晾干房为全密闭车间,采用中央排气管道收集,将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集中输送进“水帘+漆雾棉+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风机风量为12000 m3/h,排气筒高15米、直径0.7米。水帘+漆雾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污染物的去除率为90%,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848.945kg/a、排放速率为0.12kg/h、排放浓度为9.83mg/m3;二甲苯的排放量为120.032kg/a、排放速率为0.0167kg/h、排放浓度为1.39mg/m3。水帘+漆雾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漆雾的去除率为90%,漆雾的排放量为48.449kg/a、排放速率为6.73×10-3kg/h、排放浓度为0.56mg/m3。 污染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70mg/m3;非甲烷总体:120mg/m3;);漆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自2017年1月1日按所在区域执行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中重点控制区标准(粉尘≤10mg/m3);漆雾颗粒物的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3.5kg/h(15米高排气筒)。 (二)废水 本项目共有职工15人,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该项目生活用水定额按40L/人·d计,全厂劳动定员15人,全年生产300天,则生活年用水量为180m3/a;污水产生系数按80%计,则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44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堆肥处理。 (三)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 2、危险废物 漆渣、废油漆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漆雾棉、废活性炭、水帘废水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不外排。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顺锯、镂铣机、风机等,噪声级约为70~80dB(A),在采取了适当的噪声防治措施后,经基础减振和厂界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丘市冠华家具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安丘市石堆镇董家下坡村西260米。 联 系 人:鞠冠华 联系电话:18706556210 3、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邮 箱:swhj666666@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 厂址周围村庄居民、厂址附近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工作人员 2、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起止时间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告发布单位:安丘市冠华家具厂 公告发布时间:2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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